第8章 发现端倪

与此同时的闹市里,鸿运楼里人声鼎沸,三楼的雅间里却门窗紧闭,静谧无声。

靠里的座椅上,玄纹云袖、一拢红衣的男人低垂着眉眼,浅浅勾了下唇。他十指袭长,骨节分明,正把玩着一个枣红色的旧钱袋。

男人面前跪着一个人,正是刘流。方才还在集市里耀武扬威的人,如今却像一条狗一样趴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东西是对的。”他将钱袋塞进自己怀里,这才挑眉看着地上的人,“听说大家都唤你,二爷?”

刘流差点没吓得尿裤子,赶紧磕头道:“小将军,小的,小的愚钝,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饶过小的吧!”

整个京城别人或许不知眼前的男人是谁,他却是最清楚。要知道,几天前,他的前任老大的腿就是这位动的手!

谢承礼瞧着是个生脸,动起手来却是狠厉,一点后手不留。

事后刘流费了好大力气才打听知道,他是大将军谢昭和三公主秦绡的儿子,常年养在关外,年前刚刚回京。

两个战神的儿子,再混吝不济,谁敢说他个不是?

他暗怪自己贪财,事先也没听说那位得了谢承礼青眼啊。不过想到林初初那张脸,也难怪小魔王要替她出头。

再一想,还好方才只是拿了个钱袋子,要是真碰到了林初初……嘶!

谢承礼笑了,指着自己的脸,问自己的小厮青松:“我有这么恐怖吗?”

他长了一张极其好看的脸,下颚角线条分明,笑起来右侧嘴角还有一枚浅浅的酒窝,颇有些风流少年的佻达。

青松寡着脸没有搭腔,他小时候就是被这张脸骗了好多次。谁知道这笑后面藏着什么损招!

反而是刘流看见了希望,用了狠劲,左右开弓开始狂扇自己,一时间眼泪鼻涕横流:“小将军,小的真的知道错了,请您,您给我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谢承礼这才止住笑意,冷冷看着他,直到刘流眼睛发白,真的快昏过去了,他才道:“原是要留下你一双手的,不过看你还有用得到的时候,那这双手先留在你身上……”

刘流感激涕零,正要磕头谢恩,却又听他道:“不过就这么好端端的让你走了,又觉得有些不甘心,啧啧啧……”

这一声让刘流冷汗直流。

青松翻了个白眼,二话不说,上前拽了他一根小指,反着一掰。

“嗷——”地一声惨叫,刘流眼泪鼻涕冒了一脸。

谢承礼嫌弃地摆摆手:“滚吧滚吧。”

刘流捂着断手,牙齿不断打着颤,哆嗦着谢了恩,下楼时只觉脚步都是虚浮的。

谢承礼捏了捏胸口的钱袋子:“你看看你,也不给人一点准备的时间。算了,总归今日有点眉目也算是喜事。不过此事先瞒着其他人,省的……又是空欢喜一场。”

“是!”青松擦了擦手。

要说刘流也是活该,得了钱闷声发大财就是,偏偏吆五喝六带了一群人来鸿运楼热闹,酒过三巡就巅起这钱袋,笑话林家被自己恐吓的模样。

却不想这一幕恰被前来赴约的谢承礼看见。

钱袋子上锦绣花纹他从小看到大,早就印在脑子里,一见到东西就觉得不对劲,这才将人拿下,拷问了一番。

青松行事狠辣果决,但年岁还小,虽装作老沉,到底还是忍不住:“只是凡事都有巧合,这一点布料怕是成不了证据,后面主子您准备怎么办?”

的确可能只是凑巧。

沈知鱼的兄长沈知意是长公主的驸马,当年二人生产时间接近,又因匪乱,正巧都在一起待产。

准备新生儿的襁褓时,长公主那边被沈知鱼裹了一块布料也是正常,随后那场兵荒马乱,这被借宿的农家机缘巧合得到布料做成钱袋也是有可能。

但这等巧合重重叠加,哪里会这么轻巧?最大的可能便是当年丢失的那个孩子被那户农户捡到收养了。

虽然大家都说,那个孩子肯定已经糟了毒手,尸身都被狼叼了走果腹。

可是这些年他仔细思索过,单凭一滩血迹和一点微末的襁褓碎片并不能证明这点。如今有了一点可能,他一定要去查一查。

谢承礼挑了挑眉毛,话音一转:“你说,种菜难不难?”

“蛤?”青松睁大了眼睛。

谢承礼却很是开心,人也不等了,着手去安排起来。

于是,等到他所约之人,睿王府的小王爷秦轩到的时候,只看见垂手站立的青松,面无表情地递给了他一封信。

他的表哥谢承礼,给他安排了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保驾对方去一户农家,嗯?种菜?

……

集市出了事,短期内是不能再去了。林权夫妇二人虽不说,但到底是有些后怕的。

还好鸿运楼的菜钱是先给了定金的,林权又跑了一趟,拿回了尾款,还额外又卖出了点菜。

得了空一计较,刨去人工,竟然也不亏。

只是往后日子怎么办呢?林初初有些懊恼,若不是因着自己,爹娘也无需这么担心受怕。

看着他们二人趁着天好把地翻了翻点好了黄豆,又照料起其他蔬菜起来。尤其是那几拢春花生快好了,填点肥浇点水,花生个头会更大。

填肥又臭又累,林初初也帮不上什么忙,百无聊赖地靠着窗子晒着太阳。

突然,李氏端了一个小簸箕放在井边,招呼她:“初初,来搭把手。”

林初初走过去一看,竟是一小捧早花生。

许是看出了她的无聊,李氏给她找了个事做,指着花生道:“嫩是嫩了点,但自己家尝鲜,算是春上第一口了。我跟你爹在忙着,你帮着淘洗一下。”

说罢又教了她怎么吊水,怎么淘。

林初初连身应下。

乡下每家每户都在自家院子里打了井,吃水用度全靠井水。井上有木盖,平时不用就用石头压着。

李氏已经把石头搬开了,打了一桶水上来,又千叮嘱万嘱咐小心点,这才去帮林权。

花生的表皮有麻坑,第一遍只能洗去粗泥,要想洗干净得来回淘上好几次。

还好井水是温的,林初初第一次肆无忌惮的玩水,只觉得新奇。

一桶水立马用完了,她把水桶倒扣着“噗通”一声丢进井里,上溅的水花蹦到了她的嘴角,竟然有丝丝甜味。

她愣了愣,直到手中一紧,才想起来将水桶先提了上来。绳子上每隔一尺系了一个节方便抓握,一桶水拎上来,她的手心有些疼。

林初初干脆将整个手泡进了水里,脑子里却想到——林家浇菜、洗菜,靠的就是这口井,既然她识海里的泉水有奇效,若是滴在这口井里,那浇出来的菜、煮出来的水是不是也不同于一般呢?

总该试一试。想到就做,她探过身子,将今日的灵泉滴进了水井里……

却说林初初洗好了花生,林权那边也堆好了肥料,不知从哪提来一只超大的水桶,打满了井水,又与李氏抬到菜地里去浇菜。

林初初有心去看看有没有效果,但也知道恐没那么快。

她看了看花生,干脆喊了李氏,要帮她做饭。

李氏有点惶恐,初初这种出生,怎么会做饭?但见她兴致正高,且上次水煮青菜似乎的确有些天赋。

她想了想便应了下来,只叫林权一人去浇菜,自己则带着带着林初初去了厨房,准备做饭。

粗活,自然是不用她做的,李氏只让她站在灶前,自己生了火,烧了水。

林初初眉眼弯弯,做饭用的水当然是井水,有没有用,等会开饭了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