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揭秘雍正的双面性格与家庭生活 工作狂
雍正是一个权力欲非常强的皇帝,当皇帝是他最热爱的一个工作,因为有兴趣所以有动力。在政治上,雍正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所以他才那么不知疲倦地工作着。对雍正来说,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管理好一个国家,让各个阶层的人都各居其位,各安其职。
雍正是一个有着狂热倾向的人,说他是一个工作狂并不过分。像这样的人做事情难免会有一些急躁,尽管急躁,雍正却并不粗心,相反很细心。在雍正身上,同时具备躁狂和严谨两种性格。雍正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一方面他残忍苛刻,另一方面他又讲究公正,心怀仁慈,时时以有德之君自居。
虽然对工作有一种狂热的喜欢,但雍正的爱好很多,比如炼丹学道,爱好精美的器皿,喜欢秀书法,喜欢写诗,对绘画也颇能欣赏。
雍正这个工作狂究竟狂到什么地步呢?
根据雍正自己的说法,有时候处理朝政的时候,尤其是处理那些紧急事务的时候,他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精神倍增。雍正六年十月是秋审的时候,雍正负责在犯人的名字前打钩,这工作看起来非常轻松,其实很累。不光是打钩这么简单,在决定是不是打钩之前,他要详细研究案例,判断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应该处决。
雍正对大臣说:“人命关天,所以做这事时朕特别费神,不敢有丝毫疏忽。对朕来说,这是很稀松平常的。朕每天处理政务,从日出到日落,精神都好得很,从来没有觉得困乏。如果休闲了片刻,反倒觉得不舒服。朕勤于政事,实在是天性乐于此,并不是勉强的。”
我们可以看看秋审那会儿,雍正一天的办公情况。
雍正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雍正发出一道上谕,严令督抚不得借耗羡归公之名贪污;接着,又发出一道上谕,讨论贵州改土归流的事情;接着,批准户部奏请,在京城建立粥厂。这些事情干完后,雍正又处理了刑部发来的两个案子,还有工部奏议的山东官员制造战船的案子。随后,批准刑部尚书励廷仪《肃清盐政事宜四款》的奏疏,还批复了山西提督袁立推荐官员的奏折。
下午,雍正来到洞明堂,和大学士马齐、张廷玉等人审阅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三十八个杀人犯。雍正认为,凡是用刀刃杀人的犯人都应该处以死刑,不是用金属利器的,可以考虑减刑。毕竟人命关天,雍正随后又召刑部尚书德明和励廷仪等人,征求他们的意见,最后才钩决。
二十四日上午,雍正根据翰林院的奏请,补授日讲起居注官,之后分批接见官员,总共有十四批官员,每批有拟正、拟陪人员。雍正通过和他们面谈,然后确定任用哪些人。下午一两点,雍正到达洞明堂,钩决七十五个犯人。在讨论刑罚时,雍正问得非常仔细,比如其中有一个叫刘二的犯人,因为使用假银子而犯法,刑部拟定处以绞刑,雍正问在康熙时有没有对用假银子处以绞刑的。大学士徐梦元回答说,这是新例,以前没有,雍正听了,决定把这个案子先缓一缓。
从这些记录可以看出,雍正断案是努力追求明察秋毫的。当时,全国的官员都知道雍正非常勤政,大家都觉得太过分,纷纷奏请皇上不要太过操劳。雍正还有在夜晚工作的习惯,尤其是批阅那些密折,雍正更习惯在晚上。他曾经对鄂尔泰说,白天工作没有闲暇,而且有时候心境不宁,只有在灯下批阅,反而精神更好。
在工作时间上,雍正不分昼夜,只要精神好,晚上也工作。在地点上,他更是不拘一地,甚至在温泉疗养的时候,也批阅奏折。正因为雍正工作如此疯狂,有人说他在理政的十三年里比康熙六十一年做的事情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