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辈子都在死磕的母子 太后信佛,但绝不是吃素的
看起来,在顺治与孝庄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中,顺治取得了暂时的胜利。
面对顺治帝这么疯狂的行为,孝庄冷冷的没有任何表示,我们确实无法理解顺治的所作所为,也许只有孝庄能明白。他们母子之间的关系是这么奇怪,光用叛逆不足以解释。
对于顺治用自己的名义所做的一切,孝庄始终选择沉默。顺治伤害她的族人,她还是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孝庄似乎沉寂了,会任由顺治帝欺负下去——如果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孝庄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只因顺治是自己的儿子,所以才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摆平他,但她相信这个机会很快就会出现的。
顺治十四年的时候,董鄂妃为顺治生下皇四子,很可惜这个孩子活了两个月就夭折了。顺治破例追封他为荣亲王。
董鄂妃皇子早殇不久,孝庄以圣躬违和为借口,移居到南苑去养病,并且命令后妃和百官必须要前去问安。当时正值寒冬腊月,董鄂妃的身子又一向不是很好,加上儿子早逝,其状况可想而知。孝庄的手段就是高啊,比顺治高出太多,她整人是不露痕迹的。大家都来向我问安,总不至于有人怀疑我整你吧!再说了,这也是规矩。
我们想想看,一个刚生育儿子,儿子又早夭的女人,身心的痛苦岂是常人所能想象的,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冒着大雪从紫禁城赶往几十里外的京郊伺候孝庄。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痛苦,可以想象孝庄没有少折磨她。董鄂妃就是在这时种下了病根,后来身体越来越糟糕,三年后逝世。死后被追封为孝献皇后。
董鄂妃死后,顺治痛不欲生,简直想去黄泉路上把董鄂妃拉回来。当然,在顺治内心里,董鄂妃早逝的罪魁祸首便是那个深沉严苛的母亲,可是他又不能杀掉自己的母亲,甚至不能公开地反对自己的母亲。怎么办呢?只好强忍着愤怒去讽刺和揭露这个人,这在顺治亲自为董鄂妃撰写的《董妃行状》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顺治对孝庄的控诉与愤怒,那种愤怒简直是想亲手把这个母亲给宰了。
《行状》刚开始说:年十八,以德入掖庭,婉静循礼,声誉日闻,为圣母太后所嘉许。……事皇太后奉养甚至,伺颜色如子女;左右趋走无异女侍……
这段文字是啥意思呢?表面上看好像是将董鄂妃和孝庄的关系描述得很和谐,太后夸奖她,她把太后侍奉得非常好。我们不妨来翻译一下:董鄂妃十八岁因为品德端方成为我的老婆,为人非常温婉安静,而且很懂礼,名声一天比一天好,太后也经常夸奖她。董鄂妃对太后好的绝无二话,察言观色仿佛子女,来回跟着如同婢女,就是这样,这个老太婆还经常刁难她——当然,这个是意译。
其中,顺治还记载有一次要侍奉太后去温泉疗养,当时董鄂妃有病不能前去。皇太后却说:“若独不能强起一往,以慰我心乎?”——我这个老太婆好不容易想去疗养一次,你就不乐意了。董鄂妃没办法,只好抱病前去。顺治对此非常激愤,当然他不敢直接骂孝庄,就在文中说:“盖日不忍去后如此。”就是说,孝庄这个老太婆特别爱董鄂妃,一刻都不愿离开她,由此可见顺治的愤怒。
在《行状》的最后一段,顺治再也无法掩饰自己的愤怒,竟然想象太后死去的场景,当然他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克制,说自己很孝敬这位慈母,只是身为男子,有些事情需要避嫌,只能仰仗董鄂氏了。
即皇太后千秋万岁后诸大事,俱后是类。今一朝崩逝后,脱遇此朕可一一预及之乎?将必付之不堪委托之人,念至于兹,朕五中摧痛,亦不能伤痛无已矣!
这段话的意思是:如果太后有一天死翘翘了,肯定是由董鄂妃来操办丧事。现在爱妃不幸逝世,以后太后死了,这么大的事交给谁呢?只怕会交给不能胜任的人,每每想到这里,朕五脏六腑都是痛的,爱妃你死得太早了,以后太后死了我指望谁为她操办丧事啊?
太后还没死,就想象太后已经死了,虽然话说的非常好听,但也是大不敬。顺治的想法实在太过奇怪,居然想象母亲逝世后,董鄂妃为她办理一场规模空前的丧礼。
《行状》中说董鄂妃入宫多年,为人谦和低调,对太后很尊敬,对宫中的保姆和仆人都很优待。作为皇贵妃,她管理着后宫的妃嫔宫女,宽容仁厚,没有丝毫的吃醋之意。
我们回头看看董鄂妃的一生,如流星一般短暂,却充满了无法言喻的不幸。她首先是跟一个没有共同语言的男人结婚,后来皇帝把她从这个男人手中抢走,这个男人自杀了,作为一个女人,我们不知道她用什么态度面对这种事情。显然,她心里肯定是非常痛苦,虽然并不爱那个男人,但毕竟是名正言顺的丈夫,结果这个男人因为自己而死,好歹欠人一条性命。
嫁给顺治后,尽管顺治对自己非常宠爱,但孝庄却对她极尽折磨,而且折磨得不露痕迹。那种痛苦,没有宫廷生活经验的人是无法体会的。所以说,董鄂妃的一生肯定是不幸的。如果孝庄这个婆婆看自己顺眼的话,好歹一生会比较平静。但生活注定是一场悲剧,儿子早逝似乎就是一个征兆,顺治对她如火的爱情并不能挽回什么,地位的尊崇似乎也不能减少不幸。
我相信董鄂妃一定有这样的感触:与其生活在帝王将相的家庭,不如生长在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家里,至少可以过一种平平淡淡的生活。
董鄂妃死后,顺治为她举行了盛大的葬礼,还赐死了三十多个太监和宫女,这样方便董鄂妃去阴间后还有人照顾。
董鄂妃死时年仅二十二岁,顺治死时年仅二十四岁,这样的年纪在现在刚够法定结婚年龄。在封建社会,连一个皇帝都不能主宰自己的幸福,更不用说一般人了。生活在今天,我们应该感到幸运,还是社会主义好啊!
我非常不理解的是,碰到一段凄美的爱情,为什么有的文人就喜欢往妓女身上扯。在某些文人看来,具备这样条件的在当时非秦淮名妓董小宛莫属,正好两个人名字中都有一个董字。《清朝野史大观》对此言之凿凿,证据是两个文人的诗词,一个是吴梅村的《清凉山赞佛诗》,一个是冒辟疆《梅影庵忆语》,冒辟疆是江南名士,说话有斤两,他曾经在青楼里认识董小宛,后来娶她为妾,清军入关后,董小宛落入清军手中,这个董鄂妃呢就是那个江南名妓董小宛。
这个说法是靠不住的,首先董小宛比顺治大十四岁,当董小宛在秦淮名声大噪的时候,顺治才两岁,董小宛死的时候,顺治只有十三岁,搞不懂为什么有人把董小宛附会成董鄂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