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血液里的海水:郑成功 第五节 “勿以红毛火炮为畏”
出生在这样的“海盗”之家,郑成功当然对远东海域的各种势力都了如指掌。因此,他知道荷兰人确实不是那么好对付。
即将展开的郑荷之战,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和西方的第一次大规模海上碰撞。
在鸦片战争之前的一百八十来年前,中国和西方的武器装备差距就已经十分巨大。荷兰军队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而中国军队还处于冷兵器时代。
一切情形,与鸦片战争时是那样相仿。连大臣们向明朝皇帝汇报荷兰人情况的报告,读起来都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鸦片战争时的文件。福建巡抚邹维琏在向皇帝汇报荷军情形时,这样说:
红毛一番远去中国四万里,晨昏昼夜皆相反……其人深目长鼻,赤须朱发,其性贼虐,尚仇杀,诸夷畏之。其舟长五十丈,横广六七丈,名曰夹板,内有三层,皆置大铳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数十里,人船当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长技有如此者。
明末时期,海上霸主的地位还没有轮到英国,而是被荷兰牢牢占据。当时的荷兰军队以武器精良而闻名全球,当时中国人称荷兰军舰为“铁舰”、“夹板船”。用郑军的话说:“夹板船只高大,两边遮盖坚固,火炮利害。”([清]
江日升著《台湾外纪》)这些荷兰战舰吃水、载重、船上装载的火炮数量,都大大超过郑军所有的木制帆船。
在当时的台湾海面上,停泊着荷兰战舰“赫克托”、“斯·格拉弗兰”和“威因克”、“马利亚”以及多艘小艇。此外,荷兰人还在台南海岸修建了一系列坚固的城堡和炮台,上面安装了威力巨大的臼炮和大炮。普通荷兰士兵则拥有先进的步枪、短手枪、榴弹,甚至还有瞄准器。
而郑成功的军队基本上是用弓箭、关刀、刺戟武装起来的。荷兰人说:
“敌兵使用各种各样的武器。有的把弓箭挂在背上,有的左手持盾,右手执剑,不少兵士双手拿着装在长柄上的大刀。”郑成功也拥有一些热兵器,不过中国热兵器停留在初起阶段,制作十分粗糙。“国姓爷拥有大量的火药和重炮。虽然中国人比欧洲人早好多年就知道了制造火药和铸造大炮的方法,但其威力无论如何赶不上荷兰的产品。”([荷兰]
揆一著《被忽视的福摩萨》)因此,郑成功知道,他将要面对的敌人,远非手持弓箭的满洲人可比。
所以,在确知台湾岛上的荷兰人只有一千余的情况下,他还是调集了两万多名军人,跨海远征。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三月初一,郑成功在厦门祭江,祷告上苍:
本藩矢志恢复,切念中兴……故冒波涛,欲辟不服之区,暂寄军旅,养晦待时,非为贪恋海外,苟延安乐。自当竭诚祷告皇天,并达列祖,假我潮水,行我舟师。
他号召部下不要害怕荷兰人的炮火,并保证,自己将身先士卒,向大家证明荷兰人并非不可战胜。
尔从征诸提、镇、营将,勿以红毛火炮为疑畏,当遥观本藩首所向,衔尾而进。
作为后世的历史阅读者,读到郑成功这段慷慨激昂的讲话时,心里替他捏着一把汗。因为,人数并不是战争胜利的保证。历史的线头,有时重叠交缠,歧径纷纭。许多我们认为的第一次,其实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在鸦片战争中,清王朝拥有的常备军达二百多万,直接调集与英国人作战的有十多万大军,而英国远征军人数最多的不过二万。然而,“英军已处于初步发展的火器时代,而清军仍处于冷热兵器混用的时代”,人数多寡及武器装备的对比,与郑荷之战惊人的相似。结果却是数万大军都作为英国人的炮灰,大清王朝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