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印尼的土生华侨 第一节 “伯拉奈干”
印尼的土生华侨叫作“伯拉奈干”(Per-anakan),其原意是土生的人,后来成了专有名词,专指土生华侨。男性叫“巴巴”(Baba),女性称娘惹(Nyonya)、诺娜(Nona未婚)。土生华侨的特点是:男性娶原住民女子为妻,或在土生华侨之间通婚,诺娜一般不嫁原住民而与“新客”移民结亲,因此任何一位土生华侨都有母系方面的原住民血统,而且有三代以上的侨居历史;一般不通或会讲一点华语或中国方言,日常生活交流随母亲讲当地方言,如巽他语(西爪哇)、爪哇语(东、中爪哇);虽然从父辈那里继承了一些中国的文化习俗和行为准则,但由于受母系方面的影响,文化习俗和行为准则更加接近原居民。总之,土生华侨是中国和印尼两个民族通婚的结晶,也是两国文化交流的产物。
中国人较早的时候就到达印尼,唐宋时期那里就有华侨定居,明朝时在爪哇北部、苏门答腊南部沿海地区形成了华侨村落。据载,直到17世纪末,才有一位中国妇女来到印尼,她的到来还引起了一番轰动。可以想见,在此以前,华侨娶当地女子为妻、生儿育女是很普遍的事,可见土生华侨早已出现。16世纪,中国人大批移居印尼,至19世纪中期和20世纪初达到高峰。一方面是“新客”源源而来,华侨人口骤增,另一方面是异族通婚现象越来越普遍,其结果是形成了人数日益增多的土生华侨社会,中国移民自然融合于居住地社会,成为其中的一员,“隔绝声教,语番语、衣番衣、读番书……奉回教,不食猪犬,其制度与爪哇无异。”(王大海:《海岛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