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庄子和他的哲学 第二节 庄子眼里的世界
是非颠倒的世界使庄子觉得没有什么道理好讲。老子还认为这世界有大小、高低的差别,美丑、善恶的对立;庄子则认为,这样的对立并不存在,或者说,没有意义。
比如说,人们都知道西施是美女,但鱼见她就沉底,鸟见她就高飞,不愿理她,人和鱼、鸟,究竟谁知道什么是美?人上到树上就发抖,睡在湿地上就腰痛,但树上是猴子的家,泥里是泥鳅的窝,人和猴子、泥鳅,究竟谁知道什么地方住着好?人吃五谷和猪羊,麋鹿吃草,猫头鹰吃老鼠,它们谁知道什么最好吃?
对于这个物是善的,对于另一个物就可能是恶。这个人认为是好的、美的,另一个人就可能认为是坏的,丑的。因此,谁要以自己的是非好恶去评价他人,就必然要发生错误。在庄子看来,人与人的这种相互不能理解,就像物与物的不能理解。比如朝生暮死的菌菇,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晦朔;短命的蝼蛄也不理解一年还有四季。夏天的虫子不知道什么是冰雪,井底的蛤蟆也不知什么是大海。不知什么是大海,也就理解不了海中鱼儿的快乐。人与人之间,也是这样,小智慧的理解不了大智慧的,一知半解的人无法和他谈论高深的道理。
所以,每一种物,都有自己的好,都有自己的恶;都有自己的可,都有自己的不可,都有自已的长处,也都有自己的短处。良马一日可跑千里,但抓耗子却不如狸猫。猫头鹰夜里可以捕食小动物,但白天即使睁着眼也看不见大山。物与物的对立,不过是彼与此的对立。但彼与此就不固定。站在此方,认为对方是彼;站在彼方,彼也成了此,此反而成了彼。每一种物,都既是此,又是彼,彼此的对立在哪里呢?“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庄子·齐物论》)况且,你认为你的对,他认为他的对。此有一个是非观,彼也有个是非观,谁能判别你们的对错呢?让第三个人来裁决吗?假如第三人同意此,他既然同意此,如何能裁决?假定第三人同意彼,他既然同意彼,又如何能裁决?假定第三人认为彼此都对,既然认为彼此都对,怎能分出是非?假定第三人认为彼此都错,既然认为都错,怎能分出是非?是否还要再来第四个人?其结果不是一样吗!
庄子认为,大小、多少的差别,不过是一种假象。假若整个天下都不能大于毫毛的末梢,泰山也是小;假若最长的寿命不过是夭折的婴儿,活800岁的彭祖也是短命。从大的一面去看,任何事物都是大;从小的一面去看,任何事物都是小;从相同的一面看,两个国家就像人的肝和胆一样相近;从不同的一面看,肝和胆的距离就像两个国家一样遥远。那些喋喋不休争论是非的人,就像猴子一样可笑。喂猴的对猴子说,早上给你们吃三升晚上给四升,猴子们大怒;喂猴的说,早上给四升晚上给三升,猴子们就高兴了。食物的数量并无改变,猴子们却喜怒不同。那些是非、对错、大小、多少的差别,不过是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的差别。从道的立场看来,它们都相通为一,没有差别:“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
“道通为一”,不是要消除物与物的差别,而是要承认这个差别,不触动这个差别。要消除物的差别,必定要立一个标准。而这个标准的根据,只能来源于某一类事物,因而这就是把某一类事物的是非好恶强加于另一类事物,从而伤害事物的本性。
从此物观察彼物,则此物为是而彼物为非。从彼物观察此物,则彼物为是而此物为非。然而不论事物如何繁多,本性如何歧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事物都有自己的本性。承认它们的本性,不触动它们的本性,这就是道,也就是“道通为一”。
况且天地之间,像个飞速旋转的陶钧,万物就在这陶钧上面流转。它们生生死死,成就毁灭。这个生那个死,这个死那个生。生就意味着死,死也意味着生;成就就是毁灭,毁灭就是成就,甚至无所谓毁灭成就,无所谓生生死死,只有不停的流转、变化。只有圣人知道它们本来相通为一。
道本身没有界限,事物本来相通为一。界限是人划的,差别是捏造的。有了差别和界限,就有了是非、美丑和贵贱,有了大小、多少、成就和毁灭,于是就有了争论和斗争。谁都想证明自己对而别人错,各种各样的言论就出来了。
这些言论,各抓住一个片面,好像有一得之功,一孔之见,于是自以为了不起。他们有的广博坦然,有的事事分辩;有的激烈而精辟,有的絮叨而无益。他们睡下就胡乱作梦,醒来就身体活跃,与人往来,和人结交,天天勾心斗智。有的直率开朗,有的谋机深藏,有的隐密莫测,有的惴惴不安,有的失魂落魄。他们说话像弩机勃发,只为争个你是我非;缄默又像坚誓守盟,等待取胜的机会。他们在争斗中一天天衰老下去,像秋冬的草木;他们一心向死亡靠近,简直没法让他们回头。道就被他们破坏了啊。他们使道发生了分裂,他们用自己的言论掩盖了大道,后人要想得道,就非常困难了啊!
庄子说,有这样几种说法,你来判断一下吧。有的说天地有开始,有的说不曾有开始,有的说不曾有什么不曾有开始;有主张“有”的,有主张“无”的,有主张不曾有“有”和“无”的,有主张不曾有什么不曾有“有”和“无”的。然而到底是“有”、还是“无”呢,我也闹不清楚。现在我已经说了一遍,也不知我是真说了呢?还是并没有说。算了吧,算了吧,就是你能弄清这些问题,对事物又有什么用处呢?
道不可言说,最好的辩驳是一言不发,懂得这一点,就叫作保守智慧之光。在不断流转的事物面前停止你的智慧吧,让事物在他们天然的界限上达到和谐吧,让不同的言论争他们的去吧!至于你自己,应该忘掉这一切,在虚无的境界里振作,在虚无的境界里安身。
事物差别既然没有意义,你就不必去分辨它,不必去认识它。况且天地是这样广大,事物又是这样的繁多,以你有限的生命,如何能认识过来的呢?有个叫惠子的人,他非要去认识不可。有人问他:天为什么不塌下来,地为什么不陷下去,风雨雷电都是怎么回事?他滔滔不绝,说了三天三夜还说不完,有什么用呢!太阳落下去,月亮就升上来;蜈蚣用100只脚走路,蛇没有脚也走路;乌鸦是黑的,白鹭是白的;春雨下来,百草怒生,农夫们就要准备他们的锄头。一切事物都按照自己的本性运动着、生活着,你认识它们又怎么样,不认识它们又怎么样?那各种各样的言论,不过像大风吹过那天然的孔洞。大风一起,各种各样的孔洞就响起来,有的嗷嗷地叫,有的呜呜地吼,有的尖细,有的低沉,大风一停,就万籁无声。又像那中空的竹子能奏出音乐,湿热的天气必生蘑菇,何必管它们呢?惠子一生辛辛苦苦,弄得疲惫不堪,成就了什么呢?不过像一只苍蝇、一只蚊子那样的劳作罢了。
对于事物,不必认识,更不该去干涉。野鸡在草原上趾高气扬,关进笼子就垂头丧气,尽管这时它不必辛辛苦苦找食吃。鲁国都城里飞来一只海鸟,国王大摆宴席,钟鼓齐鸣,来欢迎它。结果把海鸟吓死了。给马戴上笼头,穿了牛的鼻子,伤了牛、马的天性;用仁义礼乐治理国家,就伤了人的天性。
庄子说,脚趾骈联,是多了一块无用的肉;手生六指,是多了一个无用的指头。心里头产生了仁义,也是一个多余的念头。木匠用规矩准绳去加工木材,是伤了木材的天性,圣人用仁义对人进行加工,就是伤害了人的本性。那些讲究仁义的人,一睁眼就忧虑世人的灾难。不仁的人,情欲泛滥,贪得无厌地追求荣华富贵,所以庄子认为,仁义不是人的本性,用仁义规定人们的行为,就是伤害了人的本性。
庄子主张,鸭子腿短,但不应把它加长;仙鹤腿长,但不应把它截断。长的不是多余,短的也不是不足。在庄子看来,无论是当时儒家的仁义,还是其他学派的主张,都是要制造一套规矩准绳,来量度和规范人的本性,从而使人们失去了自己的本性。
庄子发挥老子的“大道废,有仁义”(《老子》第十八章)的思想,他说,上古时代,人处在混沌蒙昧之中,举世淡漠,谁也不发表什么主张。那时候,阴阳和谐,甚至鬼神也不骚扰人民。万物都不受伤害,一切生命都不夭折。人们虽有智慧,但并不使用,处于一种天然的状态。等到德性衰败,于是有伏羲、黄帝相继治理天下。他们使天下统一,却不顺从民心,并且使人丧失了纯一无杂的天然本性。等到尧、舜倡导仁义,实行教化,淳朴的本性就丧失殆尽。人们离开大道、违背本性去行善,去实行仁义,以博取声名。这还不够,又用礼义去文饰,用学问来帮助,于是就竞争,就争斗,这都是由于丧失本性的结果。
因此,在庄子看来,要使大道振兴,人民安乐,不是用仁义去教化人民,而是不要仁义,废除教化,使人民恢复原初的本性。
上述这些,就是庄子对世界的看法,也是庄子对于社会问题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