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唐玄宗改革 第二节 刷新吏治,变革兵制

玄宗是在各派政治势力激烈的倾轧之中登上帝位的。他一方面要捍卫得来不易的皇权,断然对诸王、功臣采取严格限制的措施,以防不测。另一方面,就要更革自武后以来的诸种积弊,整饬朝纲,以求天下大治。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十月十四日,李隆基狩猎渭水之滨,同州刺史姚崇针对时弊“以十事上献”。君臣不谋而合,立即起用姚崇为宰相。他的“建言十事”则成为唐玄宗改革的纲领。

开元初年的改革首先是从刷新吏治开始的。从武后、中宗、韦后以来,官吏的正常铨选阻塞,内外斜封官充斥,“政出多门,滥官充溢”。这是一支队伍庞大、素质不高、办事效率低的官僚队伍。姚崇在“建言十事”中指出:“自武氏诸亲猥侵清切权要之地,继以韦庶人、安乐、太平用事,班序荒杂。臣请国亲不任台省官,凡有斜封、待阙、员外等臣,悉请听罢。”(《资治通鉴》卷二一○《考异》)玄宗说:“朕素志也。”按照姚崇的建议,整顿吏治先从裁汰冗官冗员、精简机构入手。开元二年(公元714年)五月,玄宗下令免去全部员外官、试官、检校官,除非有战功,或特诏录用外,吏、兵二部不得任用。撤销、合并闲散司、监、署十余所,“大革奸滥,十去其九”。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玄宗将贞观年间隶属于门下省的宰相议政之所政事堂改归中书省,内设五房,即吏房、枢房、兵房、户房、刑礼房,并将宰相人数减至二人,扩大其权力。又增设学士院,置翰林学士,职司“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发”(《新唐书·百官志》),号称“内相”,其权不亚于宰相。目的是强化皇权。

在精减机构和裁汰冗员的同时,玄宗任人唯贤,严格选拔官吏制度,剔除以往选官陋规,定额内外文武正员官18805人。开元四年(公元716年),玄宗亲自召见新授县令,当廷出“安人策”试题一道,策试新县令,只有少数人合格,“考入下第者,一切放归学问”,并将主持典选的吏部侍郎卢从愿等贬斥外任。唐初以来,有一股重京官、轻外任的不良风气。玄宗降诏曰:“选京官有才识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迹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为恒式。”(《全唐文》卷三十五《重牧宰资望敕》)内外官员互相交流,将任地方官作为简选京官的一项条件,鼓励官员外任,有利于吏治风习的转化。

在整饬吏治时,加强对官吏的考核和监察。玄宗专门颁布了《整饬吏治诏》,明确规定:“每年十月,委当道按察使较量理行殿最,从第一等至五等,奏闻较考,仍使吏部长官总详核。”考评的结果作为官吏升降奖惩的依据。例如,刺史考核列第一等,“量与京官”,若在州未能升迁者,“紫微黄门简勘闻奏,当加优赏”(《全唐文》卷二十七《整饬吏治诏》)。健全监察机构是确保吏治改善的重要措施。在中央发挥御史台监督百官的作用,支持御史纠弹贪暴不法的京兆尹崔日知。在地方各道设采访使,督察地方。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下令把太宗时在全国设置的监察区十道扩充为15道,分别为京畿、都畿、关内、河南、河东、河北、陇右、山南东、山南西、剑南、淮南、江南东、江南西、黔中、岭南道。每道设采访使,成为地方常设机构,代表朝廷,“以六条检察非法”,纠察该地违法官吏。这对肃清吏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政治革新的另一举措就是改革府兵制度。唐初在军事上实行与均田制相适应的府兵制,府兵的来源是经过严格“征点”的,标准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议》卷十六《擅兴》)。府兵皆须自备粮饷器械等物品,“三时农耕,一时教战”。“十万夫家供税课,五千弟子旧封疆。”白居易的诗句正是对这种“寓兵于农”的府兵制的生动写照。府兵要轮流“番上”,宿卫京城。“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则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新唐书》卷五十《兵制》)。高宗、武则天时期,土地兼并迅速发展,均田制逐渐瓦解,自耕农、半自耕农或丧失土地,或流亡他乡。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府兵之法寝坏”,卫士逃亡,兵源枯竭。开元初年,府兵“逃死者不补,三辅渐寡弱,宿卫之数不给”(《唐会要》卷七十二)。即使强行征来的兵丁也是赤手空拳,“多无衣食,皆带饥寒”。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宰相张说鉴于府兵制的破坏,上疏“请一切罢之,别召募强壮,令其宿卫,不简色役,优为条例。逋逃者必争来应募”(《旧唐书·张说传》)。玄宗采纳了他的建议,用募兵制代替了府兵制。在京师及附近诸州共募得士兵12万人,号称“长从宿卫”,每年两番。后更名〔guo郭〕骑,分属12卫。戍守士兵也改用招募之法,募得之兵,名曰“长征健儿”。这些士兵脱离了土地,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兵民分离,当兵成为专门的职业。募兵早在唐太宗征伐高丽时就曾用过,高宗、武后亦曾募兵,但只是作为应急补充兵源的一种办法。玄宗采用募兵制则是兵制的改革,成为唐代军事的定制,使唐朝的军事力量有所增强。

兵制改革的另一项措施,就是在边区设置节度使。唐玄宗为了实现“吞四夷之志”,调整边疆军事力量,在边将屯方之地,设立方镇节度使。自高宗永徽年间(公元650—655年),都督带使持节者,谓之节度使,但未为正式之官。景云元年(公元710年),睿宗李旦命薛讷为幽州镇守、经略节度使。次年,又任命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始有官名。开元时期,玄宗李隆基推而广之,在边区的东北、西北,及西南,设有河西、陇右、平卢、范阳、剑南、朔方、河东、安西、北庭、岭南十个节度使。这些节度使“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以布列天下”,所辖地区,“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新唐书》卷五十《兵制》)。这就为日后节度使的独立发展、跋扈割据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开元初期,文武之臣并重,出将入相,节度使的总体文化素质较高。尔后,玄宗批准了宰相李林甫的奏请,以边地少数民族番将高仙芝、哥舒翰、安禄山等充任节度使,这批斗大的汉字不识几个的武夫悍将,迅速扩充自己的势力,成为割据一方的豪强。“然则方镇不得不强,京师不得不弱”。最终酿成了标志着唐朝由盛变衰的“安史之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