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国古代的赋役思想 第五节 古代非税思想
不论轻徭薄赋、平均负担思想,还是无夺农时、开源节流思想的提出者,他们虽然不同程度地批评和谴责了加在百姓身上的沉重赋役,但对国家赋役本身则持肯定态度,对国家赋役剥削的合理性,他们一般都没有提出怀疑。有人甚至还为这种剥削进行辩护。儒家的代表人物孟轲就认为,君子(士大夫)和野人(百姓)之间的关系,是国家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前者是劳心者,后者是劳力者;劳力者须劳心者治理,而劳心者须劳力者养活。百姓以自己的劳动和产品供养国家统治者,是天经地义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他指出,由于国家有百官有司,有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有诸侯币帛饔飧之需,所以赋税不能无限减少,更不能取消。唐代的韩愈更把出赋税粟米以供给君上看成是百姓的根本使命,他说:“是故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则失其所以为臣。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昌黎先生全集·原道》)在韩愈看来,提供赋税粟米养活国家统治者,简直是平民百姓存在的唯一意义,所以百姓如果不向国家纳税,就罪不容诛。
但在中国历史上,也有许多思想家持完全相反的看法,他们对国家赋税持完全否定的态度。
战国农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许行认为,国家统治者不应该脱离生产劳动,他们应该和平民百姓一样耕地、织布、烧火、做饭,自食其力,边参加劳动,边治理国家。如果国家统治者脱离生产劳动,让百姓向国库贡纳财富,供自己享用,那就是对人民的剥削,是“厉民而以自养”(《孟子·滕文公上》),就不能称为贤君。
在许行看来,赋税就是对人民的搜刮和掠夺,必须否定。国家统治者应该边管理、边劳动,通过管理活动和生产劳动二者的结合,取消对人民的赋税剥削。
道家学派也对赋税持否定态度。道家认为,自从出现阶级统治,出现国家以后,人类社会就进入了混乱不治状态。道家学说的最高原则是“道”。老子认为,道的一个基本精神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可是人类社会却恰恰相反,是“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七十七章》),国家统治者本来财货有余,可是还要向穷饿不足的人民征敛财富。人民之所以饥寒交迫,就是因为国家赋重税多:“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老子·七十五章》)道家认为,统治者残酷搜刮人民,必然导致其统治的灭亡,他们聚敛的越多,丧失的也越多:“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老子·四十四章》),“金玉满堂,莫之能守”(《老子·九章》)。
先秦道家代表人物老聃和庄周都把没有君子与小人的阶级划分、没有“贤能”在位的官僚机构、没有仁义忠信的礼法制度、没有甲兵军队的原始社会看作是最理想的人类社会状态,并要求人类回到这样的社会里去,在这种社会里,由于没有国家机器,自然也就不会有赋税。
东晋初年的鲍敬言也根本否定国家的赋税剥削。他认为,国家赋役是百姓饥寒交迫、社会动荡混乱的根源。他说,百姓耕田织衣,自给自足已很困难,国家赋税搜刮,如同雪上加霜,使人民无以为生,只好走上犯法作乱的道路:“民乏衣食,自给自已剧,况加赋税,重以苦役,下不堪命,且冻且饥,冒法斯滥,于是乎在。”(《抱朴子·诘鲍》)鲍敬言还否定薄税敛思想,认为与其减轻对人民的搜刮,不如干脆不对人民进行搜刮;与其薄赋轻役,不如无赋无役。轻徭薄赋,百姓已觉高兴,如果无徭无赋,百姓岂不更加欢迎?如果能使百姓“身无在公之役,家无输调之费,安土乐业,顺天分地,内足衣食之用,外无势利之争”(同上),社会就会安定,天下就会大治。
鲍敬言指出,赋役存在的根源,是因为社会产生了君主和百官有司:“君臣既立,而变化遂滋……有司设则百姓困,奉上厚则下民贫。”“夫役彼黎蒸,养此在官,贵者禄厚而民亦困矣”。(《抱朴子·诘鲍》)因此,要去掉压在人民头上的赋役,必须废除君主和百官,废除整个国家机器,使社会恢复无君无臣的时代:“曩古之世,无君无臣,穿井而饮,耕田而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势利不萌,祸乱不作,干戈不用,城池不设……安得聚敛以夺民财?安得严刑以为坑穽(阱)?”(同上)无君无臣,无赋无役,这就是鲍敬言提出的理想社会和基本政治经济主张。
宋元之际的邓牧(公元1247—1306年)认为,天下万民百姓,职业各不相同,但都应该自食其力。可是国君和官吏却不耕不织,靠夺取人民财产生活。封建君主对百姓“头会箕敛,竭天下之财以自奉。”(《伯牙琴·君道》)“然后小大之吏布于天下,取民愈广,害民愈深。”(《伯牙琴·吏道》)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群众必然要起义造反,因为国家统治者“夺其食,不得不怒;竭其力,不得不怨。人之乱也,由夺其食;人之危也,由竭其力。”(同上)因此,要避免社会动乱危亡,必须消除强加在人民头上的赋税和劳役,而要消除国家赋役,则必须“废有司,去县令”(同上),废除整个封建官僚机器。
古代思想家的非税思想正确地揭示了赋役和国家机器之间的内在联系,揭露了赋役的剥削本质,说明了消灭国家是消灭赋税的根本前提。这些认识都是相当深刻的。当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还不可能阐明国家和赋税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消亡的客观条件。
古代也有些思想家,如《管子·轻重》篇的作者,他们对赋税也采取否定态度,但是他们并不主张取消国家机器,并不否定国家的财政需要。
《管子·轻重》篇认为:“民予则喜,夺则怒”(《管子·国蓄》),给予人民财富,人民就高兴;夺取人民财富,人民就愤怒。所以,国家统治者在处理和人民群众的财政分配关系时,应该使百姓“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同上),即只应让百姓看到国家给予他们财富,而不要让百姓看到国家从他们手里夺取财富,这样才有利于调和国家和人民之间的关系,赢得人民的拥护。而赋税是向人民无偿地征敛财富,是明明白白的夺取行为,十分易于引起人民的不满,所以并不是理想的聚财手段。
赋税不仅易于激化国家与人民之间的矛盾,而且会影响甚至阻碍经济的发展。例如,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百姓就会毁掉已有的建筑;以牲畜为征税对象,百姓就会限制六畜的繁衍;以田亩为征税对象,百姓就会减少耕地面积;以人头为征税对象,百姓就不敢生儿育女。这些显然都对发展生产不利。徭役也影响生产的发展,以每夫耕田百亩计,每征发一名劳力,就会有百亩之地无人耕种:“起一人之徭,百亩不举;起十人之徭,千亩不举;起百人之徭,万亩不举;起千人之徭,十万亩不举。”(《管子·臣乘马》)劳役用人越多,对农业生产破坏越大。
不通过赋税和劳役,国家如何为财政筹集收入呢?轻重理论主张通过盐、铁官营为国家取得收入,主张通过官商活动为国家谋取赢利。例如,国家通过采铜铸钱掌握大量货币,用这些货币于丰年低价购买粮食,再把这些粮食于平年和荒年高价出卖,就可以取得大量收入。一般年景,粮价每石可上涨10钱,丁男每月吃粮四石,国家可以从每个丁男身上获利40钱,妇女每月吃粮三石,国家可从她们每人身上获利30钱,小孩每月吃粮二石,国家从每个小孩身上可获利20钱。荒年谷贵,每石涨价20钱,国家可从每个丁男身上获利80钱,从每个妇女身上获利60钱,从每个小孩身上获利40钱。用这种办法,国家无须发布政令,向百姓征税,即可取得大量收入。所以,国家掌握了市场物价变化规律,在粮食与各种商品价格的高低变化中,通过买贱鬻贵,就可以不税而用足:“故人君御谷、物之秩(迭)相胜,而操事于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税收),而国利归于君也。”(《管子·国蓄》)
《管子·轻重》篇的这种思想,是古代国家实行盐铁专卖和各种禁榷制度的重要理论根据。当然,历代统治者在实践这一理论时,并没有真正取消百姓的赋税,而是在赋税之外,另通过官营工商业进一步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桑弘羊、刘晏等理财家所创造的“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财政业迹,正是通过这种办法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