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盛况空前的隋唐邮驿 第二节 完善的隋唐邮驿制度
隋唐时期,邮驿制度的完善,保证了全国驿传的正常进行。
隋朝国祚甚短,史书上关于邮驿系统的记载不多,但零星留下的史料,也足以使我们观察到当时邮传的效率。《隋书》记载,隋炀帝亲征高丽,30万大军就是凭邮驿结集的。当隋军集中于涿郡时,炀帝下诏:“凡此众军,先奉庙略,驰驿引途,总集平壤。”杨玄感叛乱时,隋炀帝两次发兵讨伐,都依靠全国的驿路,终于平息了这次兵变。炀帝时,兄弟汉王谅叛乱,权相杨素授权李子雄出兵进讨,所依赖的军队,也是在幽州“传舍”附近临时召募的(《隋书·李子雄传》。
到李唐建国以后,邮驿制度在隋朝的基础上,更加完善。通过《唐会要》和《大唐六典》关于邮驿的律令,可以看出唐王朝存在一个相当完备的邮驿系统。在王朝中央和地方,有专职的邮驿官吏。按照《唐六典》的记载,唐朝政府规定,六部中的兵部下设的驾部郎中,专管国家的驾舆和驿传之事。驾部郎中同时也管马政,这样可以方便于邮驿中马匹的统一使用。在地方,唐朝有一整套的邮驿管理机构。诸道节度使下,有专管邮驿的馆驿巡官四名;各州,则由州兵曹司兵参军分掌邮驿;到县一层,则县令兼管驿事。至于县以下的乡一层,《通典》记载,唐玄宗以前,主理驿务的称为驿将,本不固定,由当地“富强之家主之”,到唐肃宗以后,改由政府任命驿长主管。这一套十分完备的邮政机构,管理着全国两万多名邮官、驿丁和总计约五万里驿程的邮路。除此而外,唐政府还有定期对全国邮驿的考核制度。《唐会要》载,唐宪宗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年),曾让各道观察使任命判官,到各州县考核邮驿事务,完成任务者有奖赏,有违法越轨行为者将受到惩罚。考核而外,还有不定期的巡视。唐玄宗、肃宗、代宗时都曾派政府大员到各地视察邮驿执行情况。为保证邮驿的正常运行,不受盗贼和地主豪贵的干扰,唐政府在各驿站还设有防兵。唐代宗时在洛阳至淮河的运河两岸,每两驿置驿防兵300人。唐朝规定30里一驿,即每里有驿兵五人。这是相当有效的一支保障邮驿畅通的队伍。
唐朝规定,全国各地的邮驿机构,各有不等的驿产,以保证邮驿活动的正常开支。这些驿产,包括驿舍、驿田、驿马、驿船和有关邮驿工具、日常办公用品和馆舍的食宿所需等等。唐王朝是我国历史上富盛的帝国,一切都甚讲排场,清朝学者顾炎武曾在《日知录》中评论说,唐朝“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府舍必皆宏敞”。唐朝的驿舍也“丰屋美食”,比较“雄大”。唐朝的驿田,按国家规定,数量也较多,据《册府元龟》记载,唐朝上等的驿,拥田达2400亩,下等驿也有720亩的田地。这些驿田,用来种植苜蓿,解决马饲料问题,其他收获,也用作驿站的日常开支。唐朝陆驿备有驿马,水驿备驿船。按《唐六典》规定,陆驿上等者每驿配备马75至60匹不等,中等驿配45至18匹,下等驿配12匹至8匹。唐朝时驴也成为通常的运载工具,所以有些驿站也配有驿驴。水驿则配备驿船,从四艘至一艘不等。除上述外,唐政府每年还固定给各驿站经费补助,每年从全国各地收上驿税约150万贯左右,分到每个驿站经费约1100贯。
完备的邮驿管理制度和充足的驿传经费,保证了唐朝邮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正常运行。沿途从事传送政府文书的官员待遇是优厚的,连基层邮驿一站之长的驿长,也能过上悠闲的生活。在太平时期,有些小站驿长,因客稀事简,有时竟能以诗酒消磨时光。唐诗人赵嘏〔jia甲〕有一首《赠馆驿刘巡官诗》说:“云别青山马踏尘,负才难觅作闲人。莫道馆驿无公事,诗酒能消一半春。”晚唐诗人李商隐也有诗曰:“绛台驿吏老风尘,耽酒成仙几十春。”当然这是个别的例子。一般情况下,驿长的邮务还是够繁忙的,就像柳宗元在《馆驿使壁记》文中所说的一样:“告至告去之役,不绝于道;送往迎劳之礼,无旷于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