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都尉、都护府和都司卫所——军管型的特殊政区 第四节 明代的都司卫所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很注意吸取前代经验教训,尤其因为仰慕唐宋之制,往往进行模仿并加以改造发展。如高层政区学习宋代的路,实行都、布、按三司分立的制度,而都司卫所制度又与唐的府兵制有相似之处。

明初在天下已定之后,在边疆要害之处遍设卫所,作为军事布防之用。卫所组织大率是以5600人为一卫,每卫分为前后左中右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1120人,下设十个百户所,每百户所设总旗二个,小旗十个。卫所所管辖为军户,即军士及其家属。军士都是世籍,也就是世世代代为兵,平时垦屯自给,遇有战事则上疆场。

卫所起初隶属于中央的大都督府,后来按地区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不久,元代延续下来的行省又被改造成布政使司,于是都司和布司就分别掌管地方上的军、民二政。唐代的府兵虽然也是战时为兵,平时为农,但统兵的折冲府却与行政区划无涉,而明代的部分都司卫所却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

先说卫所。明初洪武年间罢废部分边境州县,建立卫所,这部分卫所有自己的管辖地域和户籍,俗称为实土卫所(卫相当于府州,所相当于县),成为行政区划的一种。而内地的卫所则星罗棋布,与府州县相杂错,只是单纯的军事组织,俗称非实土卫所。

实土卫所之外还有实土都司。前面我们已说过,明代的高层政区定制为两京13布政使司,与13布司同一治所的有13都司,这13都司都是非实土都司,但其中的陕西、四川、湖广、云南、贵州五个都司领有部分实土卫所。在13都司之外又有三个与布司无关的都司,其一是辽东都司,置于今辽宁地区,全为实土,领25卫、二州;其二是万全都司,在河北北部,大部分为实土;其三是大宁都司,即元代大宁路(今冀辽交界处),原为实土,后来侨治于保定府,已非实土。

在16都司之外,又有五个行都司,设于边境海疆重地,其中陕西、四川行都司为实土,山西行都司为部分实土,福建和湖广行都司则非实土。在都司和行都司以外,又有两个留守司,也分统部分卫所,一是中都留守司,二是兴都留守司。中都即安徽凤阳,是朱元璋老家;兴都即湖北钟祥,为嘉靖皇帝父亲陵墓所在。二留守司俱非实土。

这样,明代分统卫所的地方军区共有23个单位,即16都司、五行都司和二留守司。其中的实土都司和行都司以及实土卫所的名目都列在《明史·地理志》当中,表明是行政区划的一种。无实土的行都司、留守司和卫所都不列于《地理志》中,以示与政区无涉(非实土的13都司则与13布司并列)。如赫赫有名的天津卫,在《明史·地理志》中就找不到。

明代都司卫所制度十分复杂,上面所说只是梗概。除羁縻都司卫所外(详后),明代后期正式版图是由两京13布政使司和两个实土都司(辽东和万全)所组成。实土的行都司和非实土的都司都不作为行政区划单位看待,如陕西都司和陕西行都司辖区之和就算陕西布政使司的范围,故只以陕西布政使司为一个政区计算。

都司卫所制度对御外和靖内都起过一定的作用,但到明代后期,这一体制已渐渐松弛。清代初年都司已废,而卫所尚存,但性质也变成纯粹的军事组织,与行政区划无关。至雍正年间,卫所都已改为府州县。如西宁卫改为西宁府,天津卫改成天津直隶州,上海附近的金山卫也辗转变为金山县。但是卫所制度行之300年,许多地名已留下很深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