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诗经》——上古的诗歌集 第三节 《诗经》在春秋时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诗经》里的诗篇本来都是唱词。上节介绍的劳动号子、情歌不消说和今天的民歌、小调一样,都是唱的,就是“雅”、“颂”里边的宏篇巨制也都是用来歌唱的。

在春秋时代,举行各种礼仪以及各种公众活动大都要唱诗,而且有一定的程式。因此《诗》、《礼》、《乐》这三者有着密切的关系。《仪礼》中的《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等典礼中都有很好的例子,而以《乡饮酒礼》为最典型。据规定,礼仪进行到一定的地方,要唱歌、奏乐。这时候:

“乐正先升(领班先登场),立于西阶东。工入(乐工进来),升自西阶,北面坐。相者(赞礼人)东面坐,遂授瑟,乃降(退下)。工歌(乐工唱)《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卒歌(唱完),主人献工(主人向乐工敬酒)。”[然后是乐工饮酒的仪注。之后再奏乐]“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乐(演奏)《南陔》、《白华》、《华黍》。主人献之于西阶上。”[然后又是乐工饮酒的仪注。之后唱一首歌,奏一段曲,歌与乐相间表演。最后再由音乐伴奏合唱]“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工告于乐正曰:‘正歌备(正歌唱完了)’!乐正告于宾,乃降(退场)”。[下边再进行乡饮酒礼,奏乐等等]

通过《仪礼》这段记述,我们知道举行乡饮酒礼中间穿插着几次歌咏音乐表演,而且形式多样:有⑴歌(唱)、⑵乐(奏乐)、⑶间歌(唱一段歌,奏一支牌子曲)、⑷合乐(乐器伴奏大合唱)。前人把“间歌”理解为乐器伴奏,恐不确。按,不是一样的乐曲不能用来伴奏。“合乐”才是乐器伴奏。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哪种表演形式,用的全是《诗经》的诗章或笙诗。

《诗经》里的歌词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形式适应不同的唱法。前人曾经作过各种唱法的拟测:有领唱、齐唱、一唱一合、一唱众合等多种。这种拟测虽然没有古乐谱的依据,但是有现代民间歌曲的唱法作参考,还是很合乎情理的。比如《卫风·木瓜》就很像一唱众合(俗称“帮腔”)的形式:

(唱)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众)匪(非)报也,永以为好也!
(唱)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众)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唱)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众)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因为这种众人齐唱的歌唱形式可以产生很宏大、强烈的音乐效果,所以孔子曾经说:“师挚之始(太师挚起板),《关雎》之乱(《关雎》篇的末章合唱),洋洋乎盈耳哉(洪大的音响充满耳鼓)!”

《诗经》在春秋时代列国之间的外事活动中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那时从事外事活动的人喜欢用赋诗的方法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让对方去领会。据《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37年)记载,晋国公子重耳(即后来的晋文公)受迫害流亡到秦国,有一天秦穆公宴请他。赴宴前,随行人员狐偃说:“赵衰〔cui催〕的文辞比我好,让他随您去吧!”宴会上,重耳先赋了一首《小雅·沔〔mian免〕水》,秦穆公随后赋了一首《小雅·六月》。这时赵衰突然大声说道:“重耳拜赐!”于是重耳下阶向秦穆公礼拜。之后,赵衰向秦穆公解释道:“国君把辅佐天子的诗章赐给重耳,重耳怎么敢不拜谢呢!”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重耳赋的《沔水》诗原词之一是:

沔(水势盛)彼流水,朝宗于海。鴥〔yu玉〕(飞得快)彼飞隼,载飞载止(飞飞停停)。
嗟我兄弟,邦人诸友。莫肯念乱,谁无父母!

重耳用这首诗表达了自己对故国、对父母的怀念,对早日结束丧乱生活的渴望,从而暗示秦穆公护送他回国。秦穆公赋的那首《六月》,是一首歌颂大将尹吉甫辅佐周宣王抗击北方玁狁〔xianyun显允〕入侵的长诗。主题是“王于(曰)出征,以匡王国”,“王于出征,以佐天子”。诗中突出地赞美了盛大的军容和尹吉甫的功劳,说“文武吉甫,万邦为宪”。

秦穆公为什么要赋这首长诗?恐怕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也许真的是想激励重耳振作精神干一番匡扶周王室的事业,也许是借机夸耀自己的霸业,但是机敏的赵衰马上抓住这首诗“以匡天子”的主题临场发挥,从对自己一方有利的角度作起文章来,并且像煞有介事地提醒重耳“拜赐”。重耳果然心领神会作起戏来,秦穆公也就顺水推舟白送个人情,落得皆大欢喜。根据这条材料,我们可以了解《诗经》在那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就明白了为什么狐偃要推荐文辞比自己高的赵衰陪同重耳赴宴。

类似上述的表达思想的方法就叫“赋诗言志”。这在《左传》里是不少的。可以说《诗经》的诗篇在当时是一种广泛应用的特殊的外交语言。因此孔子教学生非常强调学《诗经》。有一次孔子问自己的儿子孔鲤:“学《诗》乎?”孔鲤说:“未也。”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不学习《诗经》就没有口才)。”(《论语·季氏》)孔子不但重视学,而且重视用。他曾经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即使把三百篇诗全背诵下来,如果交给他政务而不能圆满地处理,让他出使列国又不能独立应答外事,学得多又有什么用!)

所以,《诗经》在春秋时代的社会作用,不只是艺术的,更重要的是政治的,实用的。孔子设课的主要用意也在这里。所以他又说过:“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大意:同学们怎么不学《诗》呢!《诗》可以激励人心,可以了解社会,可以沟通思想,可以针砭政治。在家可以孝敬父母,出外可以供职于君王,还可以认识许多动植物的名称。)(《论语·阳货》)到了汉代以后,“兴、观、群、怨”这四个字就成了旧经学家探讨《诗经》的总纲领,也就是所谓的“诗教”。今本《诗经》中的“大序”(即第一首诗《关雎》前边的一大段文字)和“小序”(即每一首诗前边说明主旨的几句话)就是汉人从“诗教”的指导思想出发而作出来的文章。其中固然有一些可用的东西,但绝大多数都是牵强附会的儒家政治说教。尽管如此,在我们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史和政治思想史的时候,“诗序”也是足资参考而不可废弃的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