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诗经》——上古的诗歌集 第一节 《诗经》的编集和“六义”

《诗经》是我国上古的诗歌集,共收305篇诗,所以又称“三百篇”。集中所收作品,早的有西周贵族祭祖的诗章,晚的有秦穆公时代的民谣,可知这些诗的产生时代上自殷末周初,下迄春秋中叶,大体在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之间。

据古籍记载,我国古代有“采诗”的制度,就是由中央主管诗歌、音乐的官员——太师,负责征集各地民歌献给君主,以考察民情、政绩。《礼记·王制》说:“天子五年一巡守”,“命太师陈风(介绍民歌)以观民风。”说的就是“采诗”。

旧说古代全国采来的诗歌,加上各诸侯国贵族的献诗,以及王朝宗庙里的祭歌,有3000首之多,孔子从中选取305首编为《诗经》。但是据《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44年)记载,吴国公子季札访问鲁国考察周乐,鲁国太师开音乐会招待他,所演唱的歌全在三百篇之内。可见早在公元前544年以前,《诗经》已经定型了。季札访鲁时孔子才八岁。可见《诗经》并不是孔子编定的。孔子说过“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的话(《论语·子罕》)只是说他整理过《诗经》乐曲而已。

《诗经》有今古文之别。《汉书·艺文志》著录的“《诗》:经二十八卷(鲁、齐、韩三家)”,是今文经;“《毛诗》二十九卷”,是古文经。此外还著录有各家诗说十来种。其中今文经诗说除《韩诗外传》以外,均已亡佚;古文经诗说有《毛诗故训传》30卷,即《十三经注疏》所收今本《诗经》。

按照传统习惯,读《诗经》先要明白“六义”。所谓“六义”,就是“风、雅、颂、赋、比、兴”这六个概念。其中,“风、雅、颂”说的是《诗经》所收诗章的乐曲类别(也就是诗歌的类别);“赋、比、兴”说的是《诗经》所收诗章的写作技巧。下边分别介绍。

《诗经》的乐曲(诗歌)类别:风、雅、颂。

风:就是地方歌曲的意思。因为主要是从各诸侯国征集来的民歌,所以又叫“国风”。共有15个地方,所以又叫“十五国风”。它们是:“周南、召〔shao绍〕南、邶〔bei贝〕风、鄘〔yong拥〕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bin宾〕风”,共160首。这些地方大体在今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以及湖北北部,主要是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带。

雅:就是正规乐曲的意思。其中又分“小雅”、“大雅”,合称“二雅”。其中大多是朝会、饮燕、典礼等正式场合演唱的诗歌。歌词多为上层人士所作,有些诗还留下了作者的姓名。比如《大雅·烝民》中有“吉甫作诵,穆如清风”之句,可知是周宣王时辅政大臣尹吉甫的作品。“雅”大体以10首歌为一组,叫做“什”。“大雅”计有《文王之什》、《生民之什》、《荡之什》(11首)。“小雅”计有《鹿鸣之什》、《南有嘉鱼之什》、《鸿雁之什》、《节南山之什》、《谷风之什》、《甫田之什》、《鱼藻之什》(14首)。总计“二雅”共105首。

颂:就是赞颂曲(颂歌)的意思。有“周颂”、“鲁颂”、“商颂”三类,合称“三颂”。“周颂”大体是西周的祭歌。“鲁颂”是春秋时代鲁国的祭歌。“商颂”是殷商后人(宋国)保存下来的祭祀先祖的祭歌。“周颂”有《清庙之什》、《臣工之什》、《闵于小子之什》(11首)。“鲁颂”只有四首。“商颂”只有五首。“三颂”合计共40首。

除以上“风、雅、颂”305首诗歌之外,“小雅”里还有六个有目无词的诗题。它们是:《南陔〔gai该〕》、《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这是六支用乐器演奏的曲牌名,叫做“笙诗”。有的书记载《诗经》有311首诗,那是连这六个曲牌也算在内了。《诗经》的乐曲类别,即这个诗集的结构,大体如此。

《诗经》的写作技巧:赋、比、兴。

赋:就是开门见山,直接叙事或抒情。如:“彼狡童(美少年)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郑风·狡童》)直接唱出女孩子相思之苦。

比:就是以比喻的手法叙事或抒情。如:“关关雎鸠〔jujiu居究〕,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qiu求〕。”(《周南·关雎》)用水鸟的求偶,比喻青年男女的爱情。

兴:就是先写景、状物,以引起连想,从而叙事、抒情。如“蒹葭〔jianxia坚霞〕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su素〕洄(逆水)从之,道阻且长。溯游(顺水)从之,宛在水中央。”(《秦风·蒹葭》)这首诗先描写秋景的苍凉,从而引起对远方人的思念。

《诗经》的“赋、比、兴”三个字把诗歌的写作技巧作了最简要的概括。

“六义”的理论源于《周礼》的“六诗”。《周礼·春官宗伯》:“太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六诗”到《诗经》序里改称“六义”:“先王以是(《诗经》)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六诗”和“六义”的次序可能因错简而混杂起来)

“风、雅、颂”和“赋、比、兴”本来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把这两者合起来统称为“六诗”或“六义”,是不大科学的,所以孔颖达在《毛诗正义》里特别作了如下的辨析:“‘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

孔氏用“大小不同”来区分这两个范畴固然不对(应该说标准不同),但他用传统的“体用”观念来区分“诗篇之异体”和“诗文之异辞”,说得还是很明白的。而且从他“非别有篇卷也”的话来看,孔氏分明也觉察到这种分类用的不是同一标准,但是碍于诗序的权威,也就只好强为之说了。

“六义”是《诗经》学重要的术语,也是我国传统的诗歌理论,所以我们研究《诗经》首先要了解“六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