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西周的青铜文化 第一节 庄严稳重的西周青铜礼器
西周时期的青铜冶铸业较商代又有了很大的发展。考古工作者在洛阳北窑发掘的西周初、中期的铸铜遗址,面积达10余万平方米,发现有用块状土坯砌成的大型熔铜竖炉,直径已达1.6—1.7米。还发现有陶质鼓风嘴,可能此时已用皮制的橐〔tuo驼〕进行鼓风。经过对炉壁熔点进行测定分析,炉温已达1200℃—1250℃。
在青铜冶铸业进一步提高的基础上,西周的青铜器,尤其是礼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首先,由于社会政治的原因,礼器的种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具体来说,西周初期周王鉴于商人酗酒亡国的教训,曾严厉禁酒。如《尚书·酒诰》所说:“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因此,青铜酒器的种类与数量大大减少,尤其是饮酒器爵、角、斝、觚、觯及盛酒器尊、卣、方彝等大为减少,到了西周中期以后已很少见。此时青铜礼器以鼎最为重要,在西周时期出现了用鼎制度,一般称为列鼎制度,用以表示使用者的身分等级。列鼎就是奴隶主贵族在祭祀、宴飨、丧葬等礼仪活动中使用的形制和纹饰相同,而尺寸大小依次递减或相同的成组的奇数的鼎。据《春秋·公羊传》桓公二年汉代人何休注:“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各鼎所盛的肉食也有规定,如《仪礼·聘礼》等所记,九鼎的第一个鼎盛牛,称为太牢,以下各鼎依次为羊、豕、鱼、腊(干肉)、肠胃、肤、鲜鱼和鲜腊。七鼎所盛是去掉末尾的鲜鱼和鲜腊,亦属于太牢。五鼎,其第一鼎盛羊,称为少牢。以下依次为豕、鱼、腊、肠胃(或肤)。三鼎所盛为豕、鱼、腊或羊、豕、鱼,称为“牲”。据《仪礼·士冠礼》所记,一鼎盛豚,为士一级所用,称为“特”。并且,根据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奇数的鼎还要用偶数的簋来配合使用。即九鼎用八簋相配,七鼎用六簋相配,五鼎用四簋相配,三鼎用二簋相配。这种九、七、五、三、一鼎称为正鼎,此外又有羞鼎(陪鼎)。羞鼎内盛用牛、羊、豕肉加菜并用芡调和的有滋味的羹。从考古发现来看,西周时期的王陵尚未发现。清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陕西扶风法门寺任村出土的西周中晚期小克鼎一套大小七件,克的官职为膳夫,被周王派遣“舍命于成周”,其地位约当周王之卿,正合七鼎之制。陕西宝鸡茹家庄M1甲西周穆王时期(弓鱼)〔yu鱼〕伯后妻(儿)墓出土五件列鼎及四件簋。陕西长安普渡村西周穆王时期长甶〔si思〕墓出土四件圆鼎,为牲三鼎及羞一鼎,同出还有簋二件。陕西岐山贺家村西周中期五号墓出土铜鼎一件及簋一件。这些都是西周时期出现列鼎制度的证明。这种列鼎制度一直沿用至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礼制的最突出的代表。
此外,在西周中晚期还出现了新的盛黍稷稻梁的青铜食器簠与盨。簠,古代文献称为瑚〔hu胡〕。长方体,其特点是盖与器的形状和大小基本相同,并且大都有双耳及矩形足。一直流行到春秋、战国时期。盨,体为长方形圆角,敛口,鼓腹,双耳,圈足或四足,有盖。使用时间不长,春秋初期已较少见。再有,西周中晚期又出现了新的水器匜,形状似觥,椭圆形腹,前有流,后有鋬,下有四足或三足。用来代替盉,盥洗时用来浇水,与盘配合使用。匜一直流行到春秋战国时期,下有圈足或无足。
在西周时期,青铜乐器有了飞跃的发展,最重要的是开始出现了钟(图13)。这是西周时期青铜冶铸技术与音乐达到一定水平的产物。钟是悬挂起来、用木槌(或木棒)敲(或撞)击的乐器,是中国古代金石之乐的主体。从形制上来说,钟顶上有圆柱状的甬的称为甬钟,用来侧悬;钟顶有半环形钮的称为钮钟,用来直悬;钟顶为扁平兽形钮、下端为平口的称为镈〔bo博〕,亦为直悬。甬钟各部分皆有专名。甬顶称为衡,甬中下部外弧有钮之处称为旋,钮称为斡。钟体顶部称为舞,上部谓之钲〔zheng征〕,下部谓之鼓。钲部的钟乳称为枚,枚端称为景。钟乳之间的花纹带称为篆。钲部正中部位亦称为钲,经常铸有铭文。鼓部下端两角称为铣,中部称为于。鼓内部为调音而制出的凹槽称为隧。单独一个悬挂使用的钟称为特钟;大小相次、成组悬挂使用的称为编钟。例如1954年在陕西长安普渡村西周中期长甶墓出土了三件一组的编钟;1960年扶风齐家村出土的西周晚期的柞钟八件一组。一般每个钟可以发出两个乐音,鼓部正中发一个音(正鼓音),侧(右)鼓部又发一个音(侧鼓音),大多高于正鼓音二度,即其音程关系以小三度居多。例如柞钟第三件,正鼓音为角(e),侧鼓音为徵(g)。钟出现以后,一直盛行到战国时期,“钟鸣鼎食”就成为奴隶主贵族奢侈生活的写照。
图13 西周青铜甬钟各部分名称图
西周初期,青铜礼器的形制、纹饰基本上沿袭商代晚期的风格,到了西周中、晚期,发展形成了周人青铜礼器的特有风格。从造型上看,稳重谨严。例如鼎多为直耳、深腹、蹄足,簋多为带盖、敛口、矮扁腹、圈足下面附有三个短足。纹饰上变化更大,一改商代晚期神秘繁缛的风格,变为素朴粗放;通体装饰花纹以及主纹突出于地纹之上者已较少见;纹饰的母题不再是神秘的兽面纹与夔纹等,而是由粗宽带组成的窃曲纹、环带纹、重环纹与鳞纹等,而且一般没有地纹。虽然这些纹饰是由神秘的动物纹发展而来,但神秘的意味已大为减弱。这些纹饰一直延续使用到春秋初期,个别更晚。具体来讲,窃曲纹,大多由双线构成S形或C形图案,中间常有目形纹。环带纹,中间为波浪起伏的宽带,上下填以角形或口形纹。重环纹,由一端圆弧的长方形组成两重或三重的环形图案,大多左右排列成行。鳞纹,形似鱼鳞,大多上下重迭组成图案。
西周时期青铜礼器的最大变化是铭文有了高度的发展,是中国古代青铜器铭文的鼎盛时期。长篇铭文大量出现,目前已发现的最长的铭文是西周晚期的毛公鼎,长达499字。究其原因,是因周人以小邦周克大邑商,为了巩固统治,就必须大造舆论,必须借助于礼器上的铭文来宣扬周王的善德天命、文治武功以及臣下所受到的恩宠与封赏,并传之久远,“子子孙孙永宝用”,作为其世官世禄的凭证与护身符。反过来,丰富的青铜器铭文又大大加强了青铜礼器维护礼制、维护奴隶主贵族统治的作用。
西周青铜器铭文内容十分丰富而广泛,包括记载重大历史事件、诸侯分封、赏赐采邑或田地、赏赐民众或奴隶、买卖人口、土地交易、周王举行的祭祀典礼或锡命典礼、对臣下的训诰和颂扬先祖、记载西周的军制以及对少数民族的征伐、法律判决书、西周时期的商业等等,为研究西周历史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的珍贵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下面分别举例予以介绍。
第一,记载重大历史事件者。例如1976年陕西临潼零口出土的西周武王时期的利簋,高28厘米,口径22厘米。腹内底铸有铭文32字:“武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阑〔lan兰〕师,赐右吏利金,用作檀公宝尊彝。”大意是周武王征伐商,在甲子日那天早晨,正值岁(木)星当空(当位),一夜之间,灭亡了商。辛未那天武王在阑(管)地(今郑州),赏赐给官员利铜,利因而作祭祀祖先檀公的宝器。其重要意义在于印证了《尚书·牧誓》、《逸周书·世俘》、《国语·周语下》及《史记·殷本纪》等古代文献关于武王伐纣在甲子日,又恰逢岁星当空的记载。我国学者进一步结合天文学进行研究,确定了周武王伐纣在公元前1045年,甲子日是3月27日,解决了中国古代历史纪年上长期未能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又如1963年陕西宝鸡贾村出土的西周成王时期的何尊,高38.8厘米,口径28.8厘米。腹内底铸有铭文122字。内容是记周成王在成周(今洛阳)京室一次祭典上对宗小子(周王宗室子弟)的训诰。其中讲到:“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乂(薛)民。”即周武王在克商以后,就决定在中土洛阳营建成周,以统治全国。铭文又记载了成王继承武王遗志,营建了成周,并“迁宅于成周”。铭文所记与《逸周书·度邑篇》等古代文献记载相合,证实了西周初为巩固对东方乃至全国的统治而营建成周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不但对研究洛阳城市的历史有重要意义,而且对西周历史的研究也具有重大意义。
再如1976年陕西扶风庄白出土的西周恭王时的墙盘。高16.2厘米,口径47.3厘米。腹内底铸有铭文284字,系统地叙述了西周从文王到恭王诸王的主要政绩,为研究西周历史提供了系统的资料。例如其中谈到:“弘鲁昭王,广批楚荆,唯寏〔huan环〕(贯)南行。”可与《古本竹书纪年》所记“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兕。”相互印证。
第二,记载西周初分封诸侯的。西周初年,“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这在青铜器铭文中得到了印证。例如传1931年河南浚〔xun讯〕县辛村出土的西周成王时期的(氵杳)司徒□簋,铭文记载:“王刺伐商邑,诞令康侯鄙于卫。”鄙,《广雅·释诂》:“国也。”这与《史记·卫康叔世家》等古代文献记载相合,证实了周成王时,因商纣之子武庚起兵叛周,成王派周公再次征伐商邑,杀武庚。尔后,为了巩固统治,将康叔徙封于黄河与淇水之间的商人故地为卫侯,管理商遗民。
又如1986年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初期大墓(M1193)出土的克盉与克罍。两器的盖内与器口沿内铸有相同的铭文43字,其中心内容是记载周王“令克侯于匽(燕)”。经研究,克是太保召公奭的长子,是第一代燕侯。铭文印证了《史记·燕召公世家》:“周武王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以及唐代司马贞索隐:“亦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为召公。”并确证琉璃河发现的古城址为西周初燕国国都之所在,对北京建都史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又如1954年江苏丹徒烟墩山出土的西周康王时期的宜(或释俎)侯夨(ZHE 者)簋。高15.7厘米,口径22.5厘米。腹内底铸有铭文120余字。记载了康王将虞侯夨改封于宜,并赐给土地及人民:“锡(赐)土:厥甽(畎)三百□,厥□百又廿,厥宅邑卅又五,厥□百又四十。锡在宜王人(王室下级官吏)□(十)又七姓,锡郑七伯,厥盧(徒属)□(千)又五十夫,锡宜庶人(农夫)六百又□(十)六夫。”提供了周初分封时“授民授疆土”(《大盂鼎》)的具体资料,可与《诗经·鲁颂·閟〔bi必〕宫》“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相参证。
第三,记载赏赐采邑或田地的。例如周昭王时的遣尊。铭文记述:“唯十又三月辛卯,王在岸,赐遣采曰□。”即将名叫□的采邑赏赐给遣。在西周时期卿大夫的封邑称为采邑或食邑,即《礼记·礼运》:“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
又如1969年陕西兰田出土的西周中期的永盂。铭文记载:“唯十又二年初吉丁卯,益公入即命于天子。公乃出厥命,赐矢师永厥田阴阳洛疆眔(及)师俗父田。”即益公传达恭王的命令,赏赐给官员永两处田地:阴阳洛及原为师俗父的田地。根据铭文,当时师俗父也在场。永盂铭文说明周王有权将田地改赐,因而具有重要价值。
第四,关于赏赐民众或奴隶以及其他物品的。例如清朝道光初年陕西岐山礼村出土的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的西周康王时期的大盂鼎。高101.9厘米,口径77.8厘米。腹内壁铸有铭文291字,记载了周康王二十三年赏赐给贵族盂:“锡汝邦司(邦国官员)四伯,人鬲(民众,郭沫若先生认为是奴隶)自驭(御,赶马的)至于庶人(种田的)六百五十又九夫。锡夷司(异族)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即一次共赏赐给盂官员17人及1709名民众,总计1726人,其数量之多是惊人的。
又如1973年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墓葬(M52)出土的周成王时期的复尊。铭文记载:“燕侯赏复冕〔mian免〕衣、臣妾、贝。”臣妾就是男女奴隶,可与衣服、货贝一同赏赐。必须指出的是,在西周青铜器铭文中记述赏赐礼器、命服、车马及货贝等,是很普遍与常见的,兹不赘述。
第五,关于买卖人口及其价格的。中国古代文献中缺乏关于古代人口买卖价格的记载,而清代陕西出土的西周中期的曶〔hu忽〕鼎铭文却为我们提供了迄今为止唯一的资料。这就是:“我既赎(买)汝五(于)父,用匹马束丝……用(上(左彳右屮)下貝)(金属称量货币),诞赎兹五夫,用百锾〔huan环〕。”即最初议定五个人(或认为是奴隶)的价值为一匹马加一束丝,但最后以一百锾铜的金属称量货币成交。一锾铜约为6两,百锾约为60斤。即一个人(或奴隶)的价格为20锾即约为12斤铜。说明在西周时期人(奴隶)远不如牛马值钱,人(奴隶)的地位比牛马还要低下。
第六,关于土地交易的。例如1975年陕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西周恭王三年的卫盉。高29厘米,口径20.2厘米。盖内铸有铭文132字,其中有:“矩伯庶人取瑾璋于裘卫,裁(作价)八十朋,厥贾(价),其舍(予)田十田。矩或(又)取赤琥两、麂(上卉下仐)〔BAI拜〕两、(上卉下仐)韐〔ge革〕一,裁廿朋,其舍田三田。”即裘卫用价值贝币百朋的玉器和皮毛换取矩伯的13块田地。但铭文在下面又提到,这件事还要报告伯邑父等执政大臣同意,伯邑父等执政大臣还要派官员司徒、司马、司工来参加田地交割。这说明西周初期那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田里不鬻。”(《礼记·王制》)的土地国有制,到了西周中期已经开始动摇,贵族之间土地已经可以交易。这是西周中、晚期奴隶制开始没落的具体反映。
第七,记述周王举行的祭祀典礼或锡命典礼的。商周时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而青铜礼器中又有许多是祭器,因而在铭文中有大量的关于祭祀典礼的记载。例如现藏于广州市博物馆的剌鼎,其铭文曰:“唯五月,王在□,辰在丁卯,王褅〔di帝〕。用牡于大室,褅昭王。”即记载了周穆王为其父昭王举行褅祭的典礼。
记述周王对臣下的册命典礼的西周青铜器铭文数量较多,例如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西周中晚期的颂壶(另一件现藏台湾故宫博物馆),高63厘米,口长21.2厘米,宽16.9厘米。其铭曰:“唯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戍,王在周康昭宫,旦,王格大室,即位。宰引佑颂入门立中庭,尹氏授王命书,王呼史虢生册命颂。王曰:‘颂,命汝官司成周贾廿家,监司新造贾,用宫御。锡汝玄衣黹〔zhi旨〕纯、赤市(绂)朱黄(衡)、銮旂、攸〔tiao条〕勒,用事。’颂拜稽首,受命册佩以出,返入(纳)瑾璋……”共151字,详记册命典礼的时间、地点、册命典礼过程、受册命者与佑者、王命的内容,受命者还要返纳玉币等等,较古代文献诸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所记周襄王策命晋文公的典礼还要详尽。说明西周中、晚期时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册命典礼制度,这对于研究西周的礼制及官制提供了重要资料。
第八,记载周王对臣下的训诰以及称扬先祖的业绩与美德的。例如传清代道光年间陕西岐山出土的现藏台湾故宫博物院的西周宣王时期的毛公鼎。高53.8厘米,口径47.9厘米。圆形,鼓腹,口上有两个直耳,腹下有三个蹄足。颈部饰重环纹一道及凸弦纹一道。器内铸有铭文499字,这是中国古代青铜器铭文中之最长者。其内容记周王在锡命毛公时,对毛公的五次训诰。其中谈到当时西周社会已是“□〔CE册〕□四方,大纵不宁。”为了挽救周王室的危机,要求毛公率领下属官员,勤劳政事,不要沉湎于酒,不要侮辱鳏寡,努力辅弼王位。反复叮咛,忧心溢于言表。与《尚书·文侯之命》相似,而实较《尚书》为胜。
《礼记·祭统》:“夫鼎有铭,铭者自铭也,自铭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西周的青铜器铭文中就有大量的称扬其先祖的业绩与美德的内容。例如周恭王时期的师望鼎,铭文称扬“丕显皇考宄〔gui轨〕公,穆穆克盟厥心,哲厥德,用辟于先王,得屯无敃。”因此“用作朕皇考宄公尊鼎,师望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第九,记载西周军制以及对少数民族的征伐的。西周的军制,古代文献记载仅有六师,例如《诗经·大雅·常武》:“太师皇父,整我六师。”但从西周的青铜器铭文来看,除六师(又称西六师)外,还有成周八师,或称殷八师。例如传1930年河南汲县出土的周康王时的小臣(訁速)〔cu促〕簋,其铭曰:“伯懋父以殷八师征东夷。”又如1942年陕西扶风任家村出土的西周厉王时的禹鼎,其铭曰:“王乃命西六师、殷八师曰:扑伐噩侯驭方。”西周时期作为通称,师与军同。据《周礼·夏官》序官记载,每师(军)为12500人。
关于记载周王朝对少数民族征伐的,重要的有清代道光年间陕西宝鸡虢〔guo国〕川司出土的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的西周晚期的虢季子白盘。高40.8厘米,口纵86厘米,横137.3厘米,重215.3公斤,是目前已发现的中国古代最大的青铜盘。内底铸有铭文111字(图14):“唯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作宝盘。丕显子白,壮武于戎工,经维四方,博伐玁狁〔xianyun显允〕,于洛之阳,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是以先行。(赵字乂换亘)〔yuan元〕(赵字乂换亘)子白,献馘〔guo国〕于王。王孔嘉子白义,王格周庙宣榭,爰飨。王曰:‘伯父,孔有光。’王锡乘马,是用佐王。锡用弓彤矢,其央。锡用钺,用征蛮方。子子孙孙,万年无疆。”铭文记载周王命虢季子白征伐西北的少数民族玁狁(匈奴的前身),获得了胜利。周王在周庙予以赏赐和宴飨。全篇铭文以四言为主,句式整齐,方、阳、行、王、飨、光、王、央、方、疆,阳部协韵,是一首优美的散文诗。
图14 西周虢季子白盘铭文
第十,记载法律判决书的。《尚书·吕刑》:“五刑(墨、劓〔yi艺〕、剕〔fei费〕、宫、大辟)之属三千。”在西周青铜器铭文中也有生动的反映。例如1975年陕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西周中晚期的(亻朕)〔ying硬〕匜。高20.5厘米,流至鋬长31.5厘米。器上的铭文与盖上的铭文相连组成一篇完整的铭文,共计157字。铭文内容是记录一篇法律判决书。(亻朕)的下属牧牛因为与上司(亻朕)争五夫败诉,最初被判墨刑及鞭千,后来被赦免了500鞭,其余500鞭及墨刑改用铜300锾来赎,并立誓今后不敢再扰乱(亻朕)。(亻朕)胜诉后,将此判决书铸在这件青铜礼器之上。这是古代文献所载:“凡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周礼·秋官·司约》)的具体例证。并为研究西周时期的法律提供了具体的资料。
第十一,反映西周时期商业情况的。例如宋代出土的周宣王时期的兮甲盘。今仅有拓本传世,器已不知下落。腹内底铸有铭文133字,其中有:“其(南淮夷)贾(商人)毋敢不即(師字去帀换束)(师次)即市(市场),敢不用令,则即刑扑伐。其唯我诸侯百姓厥贾(商人)毋不即市,毋敢或入蛮宄(奸)贾(买卖),则亦刑。”该文字说明西周晚期诸侯百姓与南淮夷之间的商业贸易已有相当发展,南淮夷盛产的丝帛及铜锡,对西周的经济有重大影响。因而周王室严加管理,要求双方商人必须到指定的由官方管理的市场上交易,否则要严刑处罚。又如1981年陕西岐山流龙嘴村出土的西周恭王时期的鲁方彝盖,铭文记载:“齐生鲁肇贾,休,多嬴。”即记述齐国人名鲁者(即这件器物的作者)经商获利,这与《史记·齐世家》等古代文献记载的齐国自太公以来重视商业的情况恰相符合。以上这些都说明西周时期的商业是发达的。
西周时期青铜器铭文在内容上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出现了“月相”(月亮盈亏变化)。即周人把一个月分为四段,自初一至初七、八日称为“初吉”,初八、九日至十四、五日称为“既生霸”,十五、六日至二十二、三日称为“既望”,二十三日以后至月末(晦)称为“既死霸”(王国维《生霸死霸考》,《观堂集林》卷一)。
西周青铜器铭文的书体,在初期时,与商代晚期波磔体近似,首尾出锋,风格雄肆。如上述大盂鼎的铭文。到了西周中晚期,字形长方规整,笔道匀称,首尾如一,不露锋芒,称为“玉箸体”。如上述虢季子白盘的铭文。根据古代文献记载,周宣王时的太史籀〔zhou宙〕作《史籀》15篇,可能就是玉箸体;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称之为大篆,或称为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