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唐以后纪传体各史的特点与长短 第二节 详略异趣的新旧《五代史》
《旧五代史》,北宋薛居正等撰,原名《五代史》或《梁唐晋汉周书》,简称“薛史”。由宋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四月至七年闰十月,历时18个月撰成。宰相薛居正领衔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等人参加修撰。后来欧阳修所撰《五代史记》(简称“欧史”)问世,为相区别,“薛史”遂称《旧五代史》。
从公元907年朱温称帝起,到公元960年北宋建立止,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又一次大规模分裂割据时期。50多年间,中原地区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王朝前后相继,中原之外有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10个割据政权,以及契丹、吐蕃、回鹘等少数民族政权,史称“五代十国”。《旧五代史》主要记述的就是这一历史时期的历史,但它往上追溯到唐僖宗乾符二年(公元875年),实际记载了大约85年的历史。
《旧五代史》原书已佚,现通行本是清代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由四库馆臣邵晋涵等人从《永乐大典》等多种类书或史书中辑录排纂而成的辑本,大约恢复了原书面貌的十分之七八。该书断代为书,计有《梁书》24卷(含本纪10卷,列传14卷);《唐书》50卷(含本纪24卷,列传26卷);《晋书》24卷(含本纪11卷,列传13卷);《汉书》11卷(含本纪五卷,列传六卷);《周书》22卷(含本纪11卷,列传11卷)。另有《世袭列传》二卷,《僭伪列传》三卷,《外国列传》二卷,以及志10篇12卷。各自割据一方的十国政权,向中原王朝朝贡称臣者入《世袭列传》,否则入《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所记为高丽、新罗、占城等国以及国内的少数民族政权。志书则通记五朝典章制度。
五代虽然是动乱时代,但是史馆组织还存在,各朝实录都得以修撰完成并保存至宋,宋初范质又以编年体撰成《五代通录》65卷,有关的历史文献资料比较完备。《旧五代史》的编撰者又都是当时著名史官,大都亲身经历过五代的历史场面,熟悉当时史事,见闻切实,所以编撰工作进行得很快。书中纪传多首尾完备,叙事确切详细,保存了比较丰富的原始资料。但由于本书主要取材于各朝实录,成书迅速,未能认真整理改撰,所以从文字到观点都较明显地反映了五代统治者原来的立场观点。一些掩盖历史真相为当朝统治者曲笔回护文饰溢美的文字,如称赞儿皇帝石敬塘“旰〔gan干〕食宵衣,礼贤从谏”等,大多都沿袭未改,许多历史人物的褒贬评价也不恰当。至于材料芜杂、概括力差、观点不一、文气卑弱等毛病也都是存在的。
北宋时,《旧五代史》与《新五代史》并行于世。金章宗泰和七年(公元1207年)规定“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元代以后,《旧五代史》逐渐散佚无闻。幸亏明代编纂《永乐大典》时收录了它,清代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有可能将其辑录排纂成书,大体恢复旧貌。在辑录本中,邵晋涵等人还采录了其他史籍、类书、宋人说部、文集、五代碑碣等数十种典籍中的相关资料,作为考异附注,与正文互相补充印证,从而丰富了原书内容。清乾隆时,此书才被列入正史。
《新五代史》,北宋欧阳修撰。原名《五代史记》,是二十四史中自唐代以后唯一一部私人修撰的正史。后世为与薛居正等人官修的《五代史》相区别,称为《新五代史》,简称“欧史”。写作时间大约开始于仁宗景祐三年(公元1036年),基本完成于皇祐五年(公元1053年),先后经过18年左右的时间。欧阳修在世时对此书取保密态度,甚至对朝廷征取也加以推脱。欧阳修去世后,才由朝廷征去,于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颁行天下。全书包括本纪12卷,列传45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11卷,四夷附录三卷,共计74卷。主要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公元960年)共53年间的历史。其《梁本纪》也简略追溯到唐僖宗乾符四年(公元877年),细说起来是记叙了83年的历史。
欧阳修认为:“史者,国家之典法也。”史书记载君臣善恶与百事之废置,目的是树立典范,重诫后世。因此,他刻意模仿《春秋》笔法,注重褒贬义例,强调一字一句的爱憎褒贬,在评价人物和史事上字斟句酌,煞费苦心,处处突出三纲五常、君臣父子之道,极力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他否定分裂割据,但把分裂割据的根本原因仅仅归结为封建伦理道德的败坏,暴露了其史学思想的局限性。
薛居正《旧五代史》是断代为书,一朝一代,分别叙述。欧阳修则将五代融为一体,综合记叙,按时间先后编排。本纪连叙五代,叙事简洁流畅,并删去了全部诏令。人物以类相从,列传分为家人、臣、死节、死事、一行、唐六臣、义儿、伶官、宦者、杂传等传目。把后妃与宗室列入家人传;专在某代为官者列入某代臣传中;《唐六臣传》所录皆唐末大臣而帮助朱温篡夺唐代政权者,冠以“唐”字,系讽刺其失节;历仕各代而无类可归者列入杂传,则意含贬斥。将十国称为世家,并略叙《十国世家年谱》。欧阳修认为五代是个乱世,其礼乐文章根本没什么可取的,因此,除《司天考》(类似于《天文志》)和《职方考》(类似于《郡县志》)外,其他典章制度一概没有写。
《旧五代史》曲笔回护五代统治者的文字,欧阳修都加以改正,据实直书其事;对于世俗流行的祥瑞迷信说法,欧阳修多半予以删除,或者采取保留和存疑的态度。他还看到了一些《旧五代史》编撰者所没有看到的历史资料,如王溥《五代会要》、陶岳《五代史补》、王禹偁〔cheng称〕《五代史阙文》等多种有关五代的历史撰述,又兼采笔记、小说之类的记载,丰富和补充了《旧五代史》所缺略的史实,如对王景仁、郭崇韬、安重海、李茂贞等传,都或多或少地补充了若干事实,有些地方则插入比较鲜明生动的情节,以小见大,加深读者对人物和事件的了解。再如《四夷附录》主要记载了有关我国契丹等民族的历史资料,也是《旧五代史》所没有的。欧阳修是著名古文学家,文学成就较高,全书出于一人之手,文字严谨洁净,远非《旧五代史》之芜杂卑弱可比。但由于追求简洁和一字褒贬,或拘守于刻板的书法义例(如“用兵无胜负,攻城无得失,皆不书”),有些地方或者删略太过,或者记事不明。如果不是从《永乐大典》中重新辑出《旧五代史》,这些缺略不明的史实几乎就无处可以查考了。总之,从史料价值而言,《新五代史》和《旧五代史》是可以互相参证补充的,不可偏废。
自金章宗明令将其立于学官,“欧史”就在社会上广泛流行,尤其南宋统治地区,理学盛行,以《春秋》笔法著称的《新五代史》更是一举取得了独尊的地位。以后历代传刻不绝。今有中华书局点校本比较便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