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宗法礼仪 清代的宫女
清代的宫女是服侍皇帝、皇后、嫔妃、公主、阿哥的女性,不同等级的“主子”,宫女的数量也不同:皇太后有12名宫女,而“答应”只有一名宫女。
宫女的主要来源有二,一是内务府包衣(满清贵族的家奴,没有人身自由)所生的女子,另一个来源是上三旗比较低等人家的女子。
这些女孩都要在十三岁时进宫被挑选一次。被选中的宫女一般要到25岁才能出宫,而且出宫的宫女不许再进宫,也不许传播宫中的事情。另外,有的宫女未满期限,因为笨拙或是有病,也可能被赶出宫。与以往的封建王朝相比,清朝在宫女的制度上还是比较开明的,25岁就出宫,不会出现“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的情况。
宫女一进宫,就开始了她们痛苦的生活,新来的宫女都由老宫女(宫中称作姑姑)教导,因此她们不光要伺候主子,还要伺候姑姑,姑姑一般都非常严厉,动辄棍棒相加(宫中规定宫女不许打脸)。
宫女不许施胭脂,不许穿大红大绿,身上不许有腥味,打扮必须非常朴素,一般都是淡蓝淡绿的衣衫,青鞋白袜。
宫女的饮食应该说还是非常好的,早点各种粥、小吃、素菜,午饭八个菜,一个砂锅,晚饭是各种面食、点心,夜里还有一顿加餐,但是宫女们从来不敢吃饱,因为如果在皇帝面前打嗝,弄不好是要杀头的,而且宫女们也不敢吃鱼虾、蒜韭,怕粘上杂味。
宫女甚至连睡觉的姿势也要受限制:不许仰面朝天,劈开腿,这些姿势被认为会冲撞神灵,因此宫女们必须是侧着身,蜷着腿,一只手放在身上,一只手平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