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二、区划层级

“州”字甲骨文作“”或“”,像在宽阔的川流中有一块土地之形,表示水中可供居住的高地,也就是小岛。据史料记载,尧时华夏大地曾经历过洪水时期,当时“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华夏大地淹没在洪水之中,只有高大的山峰能露出水面。大禹治水后,水位下降,逐渐露出越来越多的可供人居住的高地。后来大禹将它们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是九州,从此,华夏大地又被称为“九州”或“神州”。后来,表示水中高地的“州”字又增加“水”旁作“洲”。目前我们说地球上有七大洲的“洲”仍是水中可供居住的高地的意思;而“州”则主要作为行政区划名称,现代地名中带“州”字的地名主要来源于古代行政区划名称,如“杭州”“广州”“徐州”。


“县”的金文字形作“”,像人头被绳索系住悬挂在树上之形。本义就是“悬挂”,读作“xuán”。“县”是如何成为行政区划单位呢?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强大的诸侯国,不断对弱小国家进行侵略、兼并,以扩大自己的疆域。他们为了壮大自己、削弱对手,往往采取“近交远攻”的策略,即与邻近国家交好,而对远方的国家施用武力。被兼并的远方诸侯国的领地,与他们原有的国土并不相互连接,像悬挂在远处一样,为了有利于对被兼并的边远地区的统治,他们把那些被兼并的地方设置为“县”。“县”与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是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地方行政区域。春秋中期以后,设县的国家增多,有的在内地也设置了县,县开始成为地方行政组织。春秋末期,有的国家又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设置了郡。战国时期,产生了郡统辖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组织。


“镇”字以“金”为部首,本义是“压物之器”,一般分有镇纸、镇席等。“镇”的历史源远流长,据考证,魏晋以前古人一般席地而坐,大都是坐在草席上。王室贵胄有低矮的床榻,上面也要铺席,这些席就需要用镇来压住边角。有的床上置帷帐,帷帐四角也常用镇来压住。“镇”由“压物之器”引申为“安定,安抚”“压制,抑制”等意义。北魏时期,开始在重兵驻守的边塞地区设“镇”,后来,北边诸镇都改为州,唐代镇戍的权力减轻。唐末五代时期,节度使在自己的境内设镇,置镇使、镇将等,除管理和防御外,还向人民征收器甲粮饷,掌握地方实权。到宋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除人口众多、商业繁荣的镇以外,都将镇使、镇将罢免,把他们的权力收归知县。宋以后,称县以下的小商业都市为镇。现代社会,“镇”主要指县下设置的基层行政单位。



用来祭祀土地神的土坛

“社”字甲骨文作“”,像筑土为坛之形,本义就是土地神。因为土地十分广博,不可能每一处都去祭祀,于是筑一个土坛来代表土地神接受祭祀。造字时,就用土坛之形表示土地神。“社”由土地神引申指“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根据《礼记·祭法》记载:“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古代从天子到诸侯,凡是有土地者都可以立社,乡民也要成群立社。根据《周礼》记载,“二十五家为社,各树其土所宜之木”,意思是说,每二十五家要立有一个共同的社,显然,这些“社”都是指祭祀土地神的地方。

由于社坛周围要栽种上适宜的树木,后来为了突出“社”的这个特点及其神性,又增加了表义构件“示”和“木”,“社”字变作“”,小篆字形又省去“木”构件变作“”。“社”由祭祀土地神的地方又引申为“祭祀土地神的活动”,如:“社日”“社戏”“社火”。由于“祭祀土地神的活动”是群众参加的,因此“某些群众集体组织或国家机构”也称为“社”,如:“合作社”“公社”“结社”“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社员”。其中“公”“社”两字连用首先出现于《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这里的“公社”指的是以上公配祭的祭祀场所,也就是中国古代官家祭祀天地神鬼的处所。

后来,意义为“中古欧洲自治城镇组织”的英文单词commune用“公社”来翻译,于是“公社”一词有了自治城镇的意思,如:人类社会历史上最早阶段的社会组织,叫做原始公社;曾经在中国风行一时的政治经济合一的乡级组织,又叫“人民公社”(1958—1978)。


“乡”字甲骨文作“”,中间是装有食物的食器,两边是面对食器而坐的人,表示两人面对面共同进餐。它表示的是“乡人共食”的意象,是“飨”字的最初写法;也指“跟自己共同饮食的氏族聚落”,因此也是“乡”的最初写法;还可以指共同饮食的氏族聚落中“乡老”(因代表一乡而得名)。进入阶级社会后,“乡老”成为“乡”的长官,后来称作“卿”。后来“乡”字引申为“基层行政区划名”,指县以下的农村基层行政单位,又泛指城市以外的地区。


“鄙”的甲骨文字形作“”,上边的构件为“囗”,表示一定区域;下边的构件像仓廪之形。整个字表示仓廪所在之处,本义就是“郊野”。后又增加表示人群聚居地方的“邑”(即右“阝”)构件。“鄙”由“郊野”义引申指“边远的地方”,后来成为行政区划名称,根据《礼记·月令》“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一鄙大约包括五百家。


“村”字本作“邨”,由右“阝”和“屯”两个构件组成,其中右“阝”是“邑”的简化变形,表示人群聚居的地方;“屯”有聚集的意义特点。“邨”本义就是“聚落,村庄”的意思,后来写作“村”。“里”字由“田”“土”两个构件组成,本义就是“乡村庐舍”,后泛指“乡村居民聚落”,又指“城邑的庐里、街坊”,今称巷弄。根据《周礼》,大约二十五家为一里,设有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