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社会等级 二、贵族、官员与平民
我们常听说“诸侯争霸”,什么是诸侯?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还要从“侯”字的形体谈起。
1.“侯”:射箭的靶子
“侯”字甲骨文作“”或“”,由取象箭头的“矢”构件和“厂”(或呈倒形)构件组成,“厂”在这里表示什么呢?古代举行大射礼的时候,常用兽皮或布做靶子,“厂”就表示用兽皮或布做成的靶子。整个字形表现的是箭头射向靶子之形。因此,“侯”的本义就是射箭的靶子,如《诗经·齐风·猗嗟》:“终日射侯,不出正兮。”其中“射侯”就是用箭射靶。
2.由靶子到射箭高手
原始社会,人类既要抵御其他部落的侵犯,又要防范其他动物的侵扰,弓箭是非常重要的武器,而能一箭中靶既有实用价值,又具轰动效应,因此,那些擅长射箭的高手就被称作“侯”。
3.以神射觅封侯
族群之中,那些射箭能手因为能保护众人,往往被推举为首领。“侯”逐渐引申为爵位名称,后来,“侯”字形体又增加了“人”的构件,小篆字形作“”。从文献记载看,最初封侯是与射箭技术有密切关系的。如《礼记·射义》:“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意思是说,天子举行的大射礼,叫做射侯。射侯的意思就是因射箭而成为诸侯。射中靶子的,就可以封为侯,射不中靶子的就不能封为侯。
后来,诸侯成为古代中央政府所分封的各国国君的统称。周代时,诸侯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根据史料记载,不同爵位的封地大小有明确规定,公、侯的封地为一百里,伯的封地为七十里,子、男的封地为五十里。周公摄政时,扩大了各等爵位的封地,变为:公的封地为五百里,侯的封地为四百里,伯的封地为三百里,子的封地为二百里,男的封地为一百里。
“保”字商代金文作“”,像人背负着孩子之形,《尚书·召诰》“保抱携持厥妇子”中“保”就是“背负”的意思。“保”由“背负”又引申有“保护”的意思。后来,因辅佐大臣对王负有保护辅导的责任,于是也被称作“保”或“太保”。如:西周成王时,三公之一的召公奭(shì)就曾担任“太保”这个职务。
“傅”和“保”是同样古老的官职,又作“辅”。“辅”字以“车”为部首,本是指绑在车轮外用以增强车轮载重力的两根直木,由于它对车轮有辅助作用,因此引申有“辅助”的意思。作为官职,“辅”是在帝王左右辅佐帝王的大臣,后来为这种官职名称重新造了以“人”为部首的“傅”字。“傅”的本义也是“辅佐”。传说商代有一个叫傅说的人就做过商王武丁的丞相。因此,辅导君主的官称为“傅”“相”,《周礼》把“太师”“太傅”“太保”称为“三公”,“三公”是当时朝廷中地位最为尊显的三种官职的合称。
“丞”字甲骨文作“”,像一个人在陷阱中,上边两只手向上拽他,表示“救援,拯救”的意思。在字形演变过程中,陷阱形构件与人腿部线条合并讹变为形近的“山”,小篆字形作“”,后来字形又进一步简化,楷书字形变为“丞”。因“丞”字有“拯救,佐助”的意思,古代辅佐帝王、治理天下的高级官吏也称为“丞”。传说商周时期有所谓的“四辅”,其中之一就是“丞”。后来把最高行政长官叫做“丞相”。“丞”由“辅佐”义又引申为“佐官”,如汉代御史大夫的助手叫御史中丞,郡守之下有郡丞,县令之下有县丞。
“宰”字甲骨文作“”,由“宀”“辛”两个构件组成,“宀”表示房屋,“辛”表示古代的一种刀具。古代先民以宗族为单位祭祀先祖,以牛羊猪等作为祭品,祭祀之后,把用来祭祀的牛羊猪等分给本宗族的成员,以此表示接受先祖的福佑。因此,整个字形表示在屋内操刀切割牛羊等祭祀品。从文献看,直至汉朝,宰的重要职责之一还是操刀分祭肉。《汉书·陈平传》:“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里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矣!’”意思是说,陈平所在的里举行祭祀土地神活动时,陈平作宰,他分祭肉分得非常均衡。因此父老乡亲夸奖他做宰做得好。他回答说,如果让他做天下的宰,他也能做得非常好。显然,主刀切分祭祀品的人,不是随随便便指定的,而是本宗族内有一定威望的人,是宗族内辅助族长处理政务的管理者。因此,辅助王侯或大夫处理事务的最高官职被称作“宰”: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被称作“宰相”,辅助大夫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被称作“家宰”。关于宰相职责,后来果真成为“天下之宰”的陈平有过总结:“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由于“宰”的最初职责是用刀切割牛羊等祭祀品,因此,“宰”又有“宰杀”之义。
“卿”字甲骨文作“”,中间是装有食物的食器,两边是面对食器而坐的人,表示两人面对面共同进餐。它表示的是“乡人共食”的意象,是“飨”字的最初写法;也指“跟自己共同饮食的氏族聚落”,即“乡”的最初写法;还可以指共同饮食的氏族聚落中的“乡老”(因代表一乡而得名)。进入阶级社会后,“乡老”成为“乡”的长官,被称作“卿”,因此该字也是“卿”的最初写法。后来,有“九卿”之说,“九卿”是指古代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皇帝有时称他们为“爱卿”。
“臣”字甲骨文作“”,像眼睛竖立之形。当一个人低着头而眼睛向上看时,眼睛会呈这种竖立状。中国古代社会等级森严,臣仆奴隶在主人或上级面前只能低头表示顺从,不敢抬头正视自己的主人或上级,所以,他们看主人或上级时眼睛会呈竖立的样子。于是,造字时,用竖立的眼睛表示“臣”。作为国君的臣子,他的责任就是侍奉君主,因此,《说文解字》把小篆“”字说解为“事君也。象屈服之形”。
“牧”的甲骨文字形作“”或“”,像手拿棍棒驱赶牛羊之形,本义就是“放牧牲畜”,如“苏武牧羊”中“牧”就是这个意思。“牧”作为职官名称,最初指放养六畜的官,《列子·黄帝》“周宣王之牧正”,其中的“牧正”意思是“牧官之长”。“放牧牲畜”是对牲畜的管理,因此“牧”又引申为“管理者”的意思,《周礼》中司徒的属下就有“牧人”一职。传说舜时把天下分为十二州,设立州牧(一称州伯),“牧”在这里是管理者的意思,也就是各个州的行政长官。夏代天下分为九州,也有州牧,职能与舜时相同。到了商周两代,牧还是地方长官,季历就曾担任牧师。应该说明的是,这时的牧,并不在地方任职。《礼记·曲礼下》:“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可见,牧是通常所说的八命之类的人物,出于地方,入朝辅佐天子,负责监察、监督诸侯。西汉后期,“牧”再次成为州一级长官的专称,即把职官名称“刺史”改为“州牧”。
“令”字甲骨文作“”,上边的三角是“口”的变形,表示发出号令者,下边的构件像一个人跪着接受命令。本义就是“命令”。“令”作为官职,取义于发布命令的人。如:战国时,楚国最高行政长官称令尹,汉代有郎中令、尚书令、乐府令等官职。“县令”则自秦汉一直沿用至清,长达两千年之久。至今,司令仍是指军队中的长官。
斧
“士”的金文字形作“”,像斧子之形,斧子在上古社会不仅是对外征伐的武器,也是对内行刑的工具,因此,商周古文字中,斧钺形既用来记录最高军事统帅“王”,也用来记录古代掌管刑狱的官吏“士”。为了区别,“士”字比“王”字少最上边的一横。后来“士”的意义发生引申变化,泛指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特定社会阶层。战国时的“士”,有著书立说的学士,有为知己者死的勇士,有懂阴阳历算的方士,有为人出谋划策的策士等。因此,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把“士”字说解为“事也”。意思是说,“士”就是善于做事的人。现代社会,“士”往往是对品德好、有学识或有技艺人的美称,如“志士”“勇士”“谋士”等。
曲尺
“工”字甲骨文作“”“”,像曲尺之形,“曲尺”是工匠重要的劳动工具。古人常常用某种身份或职业常用的工具来表示该身份或职业。“曲尺”是工匠的常用工具,因此用来表示“工匠”这种职业。“工”的本义就是“工匠,工人”。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木工”“电工”中的“工”都是该意义。
“男”字甲骨文作“”,由“田”“力”两个构件组成。“田”就是田地,“力”可不是“力气”,而是原始农业中一种掘土工具(“力”字甲骨文作“”,字形中的短画像踏脚的横木),因此,甲骨文“男”字的意象就是用“力”这种农具耕田。用农具耕田的意象来表现“男”字,说明当时男子的主要职责是从事农业生产。后来,“力”这种农具被结构更复杂、效率更高的“耒”代替。随着“力”这种农具的历史使命结束,“力”的引申义“力量”“力气”成为其常用义,而其本义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因此,许慎根据小篆字形对“男”的构意重新做出说解:“男,丈夫也。从田从力。言男用力于田也。”此外,“男”还成为古代“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之一。
今天,一看到“妇”字,我们就会想到妇女。但在古代,“妇”可不是一般的妇女,她具有可以与鬼神沟通的特殊身份。在卜辞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字,写成楷书形式就是“帚”,字形取象是外形与麈尾(古代太监常常手持麈尾,表示特殊身份,麈尾也叫拂尘;道士和一些天神,也常常手持麈尾)、扫帚十分相似的“托魂树”。在先民看来,巫师可以用“托魂树”来接送鬼神,与鬼神沟通,因此,托魂树成为巫师身份的象征,“帚”在卜辞中指能够与祖先神直接沟通的巫觋(xí)。民俗中,巫师通常由妇女来担任,即使偶有担任巫师的男性,也必须装扮成妇女形象,如东北亚和堪察加地区的男萨满主持宗教仪式时,常装扮成妇女摸样,平时也喜欢模仿女人的说话和举动。类似的男巫扮成女装的情况在《太平广记》及《中国风俗史》中都有详细记载。由于“巫术亦常是妇女的特权”,“帚”字逐渐演变为已婚女子的通称,并增加“女”旁补充构意。妇女在封建社会中,地位比较低下,按照“三纲五常”中的“三纲”,要“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即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这样,许慎就在《说文解字》中把“妇”字说解为“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