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防部情报机构:国防部情报局特许授权历史 国家媒体开发利用中心
中央情报局长乔治·特纳于2002年10月组建了国家媒体开发利用中心。该中心位于弗吉尼亚州维也纳,2003年1月,国防部情报局成为该中心的主管上级。2005年,国防部情报局长迈克尔·梅普斯(Michael Maples)中将将“人力情报文件开发利用和翻译处”、“文件开发利用联合中心”和“综合媒体处理中心——卡塔尔”置于国家媒体开发利用中心的组织和管理之下,这样一来,将总部和外勤部门合并进一个机构。2008年10月,国家媒体开发利用中心成为独立的中心/处,直接向国防部情报局指挥部汇报。截至2013年,该中心拥有700多名工作人员,预算超过1亿美元。
顾名思义,该中心负责从纸质文献和电子及视觉媒体精炼提取情报信息,特别向军事指挥官和作战部队(如:联合废除简易爆炸装置机构)提供支持,也向情报界、执法机构和国土安全部提供支持。2005年11月,国家媒体开发利用中心获取了1.2TB的数据用于开发利用。到2008年,中心获取并开发利用的数据每月平均超过25TB。国家媒体开发利用中心的报告部门,每年编制情报信息报告超过1000份,同时中心的搜集管理部门还负责监管国土安全部和美国情报界的情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