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家情报机构 特殊手段搜集局

特殊手段搜集局(Special Collection Service)不属于构成美国情报界的17个情报机构之一,因为它是中央情报局和国家安全局的联合行动部门。但该局在马里兰州的贝尔茨维尔郊外确实有占地300英亩的总部综合办公大楼,触角遍布世界(第八章讨论)。特殊手段搜集局的存在并非秘密,其详细的全部行动任务,正如总部门口的牌上写的,“通信安全支持小组”(Communication Security Support Group)。

1976年初,中央情报局有两个部门实际参与信号情报行动:一个是科技处的电子情报处,另一个是行动处的D部门。后者最初建立时是作为通信情报单位分给中央情报局的,之后职能扩展,包括开展针对外国密码人员的工作和对使馆进行截听行动,目的是为中央情报局的专案特工及他们的秘密行动提供帮助与支持。到了1977年,电子情报处和D部门合并组成信号情报行动办公室。当时,美国众议院军事委员会的办公室主任查理·斯诺德格拉斯(Charlie Snodgrass)——据研究国家安全局历史的学者托马斯·约翰逊(Thomas Johnson)说,此人“似乎在内心对中央情报局怀有不信任感”——展开了一项调研,重点是美国开展的信号情报活动。他得出的结论是,重叠过多,协调不足,权责不清。长期以来,中央情报局对国家安全局局长的指令置若罔闻,而显然,国家安全局局长才是所有的信号情报活动的负责人。迫于这项调研和国会压力,中央情报局不得不承认国家安全局负责信号情报活动的权威性。双方之间的一份合作备忘记录——或者按照约翰逊的说法叫“和平条约”——包括了联络、日常搜集活动和一系列其他相关事务。中央情报局还同意将其在使馆的截听行动与国家安全局的截听行动(截听的目的是向国家和军事决策者们提供情报支持)合二为一。

合并行动的细节是由国家安全局局长和中央情报局的信号情报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共同制定出来。他们同意,最初由中央情报局的一名官员负责这一联合行动机构——被称为“特殊手段搜集局”,任期两年。特殊手段搜集局副局长由国家安全局选定,而当中央情报局官员任满期限后,由国家安全局的派出的官员担任特殊手段搜集局局长一职。该局局长一职由中央情报局和国家安全局官员轮流担任,副局长接替局长。

2002年泄露的一份文件,描述了特殊手段搜集局卷入在美国政府驻外机构内部进行“秘密的信号情报搜集活动,尤其是美国驻外使领馆”,并声称“国家安全局与中央情报局合作,组建特殊手段搜集局,其中,国家安全局雇员以外交官身份为掩护从事信号情报搜集活动”。同一份文件还称,“特殊手段搜集站提供了大量有关领导人的通信联络的适时情报信息,绝大多数是依靠设在某国家首都的设备获得”。

到1983年底,美国三分之一的驻外使馆中设有特殊手段搜集部门。1988年,此类站点达到88个;到2002年,该数字缩减至65个,其中的原因被这样一个事实解释为“特殊手段搜集局一直根据生产能力建立和关闭工作站点”。特殊手段搜集局的团队,一般可能由两人或三人组成,创造了非凡的情报价值,特别是使馆建在高地;或靠近外交部、国防部或首都的其他重要机构。2010年,特殊手段搜集局共96个站点,分为五大类别:人员配备(74个)、远程无人配备(14个)、休眠状态(3个)、研究建立(3个)和技术支持活动(2项)。

根据其他几份材料,特殊搜集手段局的人员还参与了在无法表述的位置安装天线的活动,以及从事“黑袋行动”(Black-bag job)(美国情报界专用名词,特指进行非法的秘密搜查行动。——译者),因为“……直接闯入一座大楼,安装一个隐蔽的微型麦克风,于是就能够在加密之前获得信息,获得录音,有时这相当容易”。图2.6是特殊手段搜集局组织架构图。


图2.6特殊手段搜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