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956:申辩 5、李之琏与林默涵

从这时开始,中宣部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李之琏,作为中宣部审查丁玲历史五人小组的成员,正式介入了“丁、陈反党集团”一案的审查工作,他渐渐成为这场悲壮大戏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介入越深,他对内中原委是非看得越清楚,对丁玲便产生了越多的同情,与周扬等人便产生了越大的分歧。在1958年丁玲被划为右派之后,他同黎辛、张海、崔毅一起,也因“偏袒”丁玲,被打为“反党集团”,成为“丁、陈”悲剧的尾声。

本来,李之琏只负责审查丁玲的历史问题。但是他和张海找丁玲谈话时,丁玲却提出,要求谈她的“反党”错误,说1955年中国作协党组扩大会上对她的批判,很多问题都不是事实,并表示她对周扬有很多意见。李之琏多年在组织部门工作,办事认真谨慎,他表示,1955年的会议我没有参加,情况不了解,我们只是和你谈历史问题,没有和你谈“反党集团”错误的任务,你有意见,可以找陆定一、张际春部长去谈。丁玲表示,他们很不容易找,想不到向上级部门反映意见也这么难,说着她就哭了起来。李之琏说:“如果你觉得找领导同志谈话有困难,就把意见写出来,我们可以替你转交。”

投诉无门的丁玲,见到认真公正、对她表示同情和帮助的李之琏,自然产生了好感。他是机关党委书记,又是15人“研究组”的主要成员,介入此事名正言顺。所以,从1956年6月开始,丁玲的许多信件和申诉材料,便都直接寄给了李之琏。在接触中,她逐渐加深了对李之琏的信任,认为他是值得信赖、可以真心相托的同志,到了12月看到自己的历史结论以后,在要不要提出保留意见问题上,丁玲甚至要李之琏来帮她拿主意。

李之琏同丁玲原本不熟悉,在延安,他们只有一面之交。那是1940年李之琏从晋察冀前线回到延安后,在八路军军政学院学习,他写了一首诗《打扫战场》,投到《解放日报》,被刊登出来。后来文艺版主编丁玲召集一些投稿人开座谈会时,还对这首诗给以鼓励。

1954年12月,李之琏由中组部调来中宣部,先是做副秘书长兼机关党委书记,不久升任秘书长兼机关党委书记。

以后,李之琏、张海、崔毅随着对丁、陈一案越来越深的介入,与中国作协党组的分歧越来越大。郭小川在“文革”中的一份检讨书中说,1956年8月以后,他同刘、林谈及丁陈问题,刘、林在私下一再表示不满意中宣部党委,认为李之琏态度‘暧昧’,经常与丁陈谈话,实际上是支持偏袒丁陈。

“刘”是刘白羽,“林”是林默涵。

“6,28”会议之后,除了李之琏,中宣部另一个介入丁陈案的重要人物是林默涵,他是站在周扬、刘白羽一边的。

林默涵是中宣部文艺处长,是周扬所器重的干部。四十年代初,在延安的“文抗”时,刘白羽是支部书记,林默涵是支部委员。刘白羽在长篇回忆录《心灵的历程》中,回忆那时的林默涵说,“林默涵是一个英俊的典型的福建人,他当时叫林槟,这名字就带有一点热带风味。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深,作为艾思奇的助手,编辑《中国文化》。毛主席的《新民主主义论》发表在创刊号上,为此,《中国文化》在延安人心目中有一种特殊的威望。林摈是一个精心入微、认真负责的人,他仔细地校阅《新民主主义论》三遍之多,这种作风,几十年间成为他的风格。”全国解放后,大约在1951年底或1952年初,林默涵与丁玲脚前脚后,由胡乔木调入中宣部,任文艺处副处长,后来又接替丁玲做了处长,1959年升任中宣部副部长。

从这时起,直到1957年5月,林默涵一直参加了对“丁、陈反党小集团”的审理工作。九十年代末,他写了《十七年文艺战线的一些大事》,对批判《武训传》、批判《红楼梦》研究中的唯心主义、批判胡风等,都单立一题,有较多说明,但讲到丁、陈事件,却只有短短几句,并且是放在《1955年对胡风的批判》一节的末尾:“在批判胡风的时候,提出了丁玲的问题,因为丁玲同胡风关系密切。解放后丁玲、陈企霞两个人在一起活动较多。作协党组开会对丁、陈进行批判和审查。1955年对丁、陈批判后,中宣部给中央写了一个报告,称他们是反党小集团,没有给处分。现在看来,丁、陈当时虽有错误,但定为反党小集团是不对的。1956年底,1957年初,人们对丁、陈问题的看法有所转变,认为1955年的批判过重,便着手复查,并打算摘掉反党集团的帽子。1957年初以来,丁、陈自己也多次申诉。这种申诉后来被看作是翻案活动。记得1957年7月初,我从南宁回到北京时,丁、陈已被定为右派分子,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1956年九月召开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李之琏是代表,在讨论中央委员候选名单时,他给候补中央委员候选人周扬提了意见,其中说到周扬在处理丁陈问题上可能错了。

后来在1958年整风反右补课中,李之琏被定为“极右分子”,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其罪恶活动是:“以阴谋手段推翻中央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对作协党组关于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报告的批示,策动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向党进攻,以及否定肃反运动,执行保护坏人、打击积极分子的恶毒政策”。李之琏自己说,他的“两大罪状”是:“在审查丁玲历史问题时,在结论草稿第一稿上我加写了:丁玲被捕后,同敌人作了种种斗争,终于回到党的怀抱等话,被说成是‘美化叛徒’;又由于在审查丁玲‘反党’问题时,丁玲写给党委的申诉没有提交审查小组讨论,而她提出的申辩又和调查的结果相一致,就被认定这是我同丁玲‘合谋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