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川事件”的实质 第十二节
赤间等人曾否看见永井川信号所的帐篷这一点,也是法庭争辩的一个方面。赤间供称他会看见了帐篷;检察当局根据这一点,就说赤间等人曾走过帐篷前面,但是帐篷的守卫人员一直坚持没有看见赤间走过。
对这一点,判决书说:“在有人沿着铁道走过的情形下,如果从东边走,可以认为帐篷里的人必然会听到脚步声;但是如果从西边走过,考虑到该处路面并不特别坚硬,因而难以认定在帐篷里的人必然会注意到。”判决书所作的解释是,即便担任警戒工作的技术员加藤等没有注意到赤间等三人走过,也不能断定赤间等三人没有从那里经过。
由于检察官的起诉和判决都是以赤间供词为本案的唯一基础,因此,当局无论如何也得咬定赤间会从帐篷前面走过。可是,如果接受守卫人员所坚持的、没有看见赤间走过的说法,赤间供词的基础就要垮掉,于是才形成了“赤间等人是从那里走过的,只是守卫人员没有注意到罢”这样一种牵强附会的论断。然而赤间已经翻案,否认他犯了供词上所说的罪行,如果相信这一点,那末他们就没有从帐篷前经过。既然没有经过,警戒人员当然也就无从看见,这样就能够老老实实地全盘接受守卫人员的证词。可是,这样一来,检察官啦,判决啦,就都陷入尴尬境地了。
在帐篷里的技术员加藤等三个守卫人员说没有看见有人从面前经过。从他们一贯坚持时供述来看,这个证词想必是完全正确的。他们“没有看见”,是因为没有人从面前经过,这是实情。但是当夜在现场搞翻车的破坏工作又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引起矛盾的原因实际上是,检察官方面以赤间等人的供词为基础,认定或是想认定破坏工作班往返走的是沿铁道的小路。然而另外还有一种可能性:真正的破坏工作班说不定选择了与赤问供词所说的完全不同的途径。所谓不同的途径,指的是赤间等往返的沿铁道的小路以东的陆羽公路。也就是说,我推测真正的破坏工作班是取道陆羽公路到现场去的。我推断他们是从福岛通过陆羽公路,大摇大摆地往南向松川走的。
以下是我的推测。我想,特工班从福岛出发后,是乘着美军卡车或吉普车,藏在车篷里,沿着陆羽公路驰去的。这条陆羽公路是本案的空白点,辩护人和检察官两方面都没有提到它。
关于这一点,如果进行更具体的推论,在采取措施让一五九次货车停驶之后,执行破坏工作的这个班想必是从福岛“反间谍队”总部秘密出发的,他们取道与赤间供词的途径或沿铁道的小路完全不同的陆羽公路,经过信夫桥、浊川桥,在浅川道口跨过东北干线,径直到松川町的某处进行最后一次商议,当夜被部署在现场附近的。
破坏活动班当然不会冒风险单独到现场去干。所以,松川站自不待言,大概在川俣线和公路交错地点的东侧,即东芝公司松川工厂工会办事处和东芝公司松川工厂工会八坂宿舍附近,暗中都布置了岗啃。在石合道口附近也同样布置了岗哨,尤其是现场附近,除了作业班之外,在东北干线两侧还布置了若干岗哨。据推想,为了防备万一,在浅川道口和奥羽干线并入东北干线的地点以及西北一带,大概也都布置了岗哨。算上放哨的车子,出动的车辆总在四辆以上。还动员了几辆普通的吉普车,以备在紧急状态下使用。估计特工班就是在这种全面警戒下行事的。
这些工作班都备有超短波,还有无线电话。联络工具既完备,又能行使权力指挥列车停驶,所以在现场工作时没有丝毫顾虑。
当然,那时使用的撬棍和扳子想来早就预备好了——都是正规作业用的。也许是仙台“反间谍队”之类的机构把这批工具交给干破坏作业的人员的。
不用说,实际使用的工具当然不会是在现场遗留下的那类蹩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