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暗访盗窃团伙 第八节 上岗未遂,卷入战争
第二天上午,盗窃团伙早早就做好了准备,准备与另一个团伙大干一场。瘸狼说,既然昨天我们用上了家伙,今天对方一定会带上家伙,所以,大家都要全副武装。我们这边的武器除了钢刀铁管,还有两支短把猎枪,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种火器。两支猎枪,那名接蜈蚣出来的中年男子一把,瘸狼一把,瘸狼右手没有食指中指,莫非他会用左手开枪?
盗窃团伙所有的人都集中在酒店的会议室里,足有三十多个人,连一些十几岁的小偷也来了,但是,我没有见到蜈蚣。
我想,这个酒店一定和这个盗窃团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看到了螳螂,螳螂的嘴角叼着一根香烟,依旧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神情。我悄悄地问螳螂,蜈蚣去了哪里。螳螂说,蜈蚣前几天在拿货的时候,被人发现了,一群人追上了桥头,蜈蚣走投无路,就从桥上跳了下去,结果被桥下的车子撞死了。
螳螂说起蜈蚣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好像在说着一个流传悠久的内容干瘪的故事。那一刻,我知道了什么叫冷若冰霜。
瘸狼安排作战阵型的时候,让我冲在最前面。他说我最有战斗力,身体强壮,是团队的骨干力量。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昨天晚上老头儿他们会召见我,因为我是敢死队员,我是炮灰。就像那些电影中的镜头,战前动员的时候,敢死队员总要受到长官的接见,让他们义无反顾地走向死亡。在别人的眼中,能够受到上级的召见,是一种恩赐;然而,在我的眼中,分明是一个计谋。
我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傻。再怎么说,我也是在各种各样江湖中摸爬滚打了好几年,别人一抬屁股,我就知道他要放什么屁。
这个团伙有枪,难道对方就没有枪?枪声一响,死亡的就是冲在最前面的人。为小偷而死,死不足惜,轻于鸿毛。以后,他们谈起倒在枪口下的我的时候,也会像在谈论一个流传悠久的内容干瘪的故事一样。
我的武器是一把大砍刀。今天,我要以小偷的身份,用这把大砍刀去杀小偷。
小偷们都把家伙用衣服包着,分批走出酒店,他们钻进了出租车。为了不引起警方的注意,他们没有开车。
几辆出租车来到了郊外一片人迹罕至的树林里,树林绵延数里,郁郁葱葱,遮天蔽日,是个打架的好地方。
我们走进树林里,亮出了刀枪,枝头上栖息的鸟雀纷纷惊飞。走了上百米后,看到林中一片开阔地上,对方早就在那里等候,也是持刀拿枪,足有四五十人。
我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我真没有想到,卧底盗窃团伙,居然卷入了一场战争,还要给他们做炮灰。
我一路上都在想着怎么逃脱,然而我一直找不到机会。我就像坐上了一条小船,飘荡在茫茫大海中,我唯一能够做到的,只是抓紧船舷。
我一直被后面的人簇拥着走到距离对方仅有十几米的地方,才停了下来,我看到对方前面的一排人拿着双筒猎枪,黑乎乎的枪口对准了我。我还看到了昨天打架的对方的头领,那名40多岁的男子,他站在第二排,对着前面两个手端猎枪的人耳语一番,手端猎枪的人对着我指指点点,眼睛似乎要喷出火来。
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今天在劫难逃,只要一有冲突,我就会先被这几管猎枪打成筛子,然后,冲突可能就会结束。两个盗窃团伙都会以牺牲我为代价。我只是盗窃团伙里一名微不足道的因为一战而成为最佳新人的新人。
怎么办?
我向两边看看,两边是深不可测的树林,只要我一抬脚逃跑,所有的枪弹都会落在我的身上。
瘸狼站在队伍的中间,他向对方喊道:“国有国界,城有城墙,主权必争,寸土不让。为什么要抢我们的地盘?”
我听着瘸狼的话,心中暗暗嘲笑着他,他妈的就这么没文化,套用我的话,还要让我冲在前面。
对方一个声音撂过来:“时间在改变,时代也在改变,这个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你们的地盘,也不是生下来就是你们的,你们也是从别人手中夺过来的,你们能夺,难道我们就不能夺?”
这段话说得很有水平,我向对面望去,光线暗淡,不知道是谁说的。
瘸狼哑口无言,嗷嗷了半天,不知道如何反驳。最后,他气急败坏,举起手中的短把猎枪,模仿电影中土匪的口吻说:“要夺我们的地盘,先问问它答应不答应。”
然而,对方并不害怕这支短把猎枪,对方前排的几杆双筒猎枪,比它的威力大了很多。那个声音又撂过来了:“都是走江湖的,谁也不是吓大的,有本事就放马过来。”
瘸狼又无言以对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螳螂接过话头喊道:“他妈的怎么那么多废话,有本事你们过来。”
对方没有言语,仗着人多势众,呈扇形慢慢地向我们包抄过来,前面一个持枪的男子声嘶力竭地喊道:“都不准动,谁动就打死谁。把手中的玩意儿扔掉。”
扔掉手中的家伙,我们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怎么办?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树林里突然响起了一声怒吼:“他妈的都给老子停住,谁敢再走一步,老子把你们都突突了。”
我向旁边望去,看到在我们的侧翼,出现了一个手持冲锋枪的男子,他显然是我们的人,他的枪口对着对方的人群,手指按在扳机上,神情激动,面红耳赤。
对方停住了脚步,却将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他,双方剑拔弩张,叫骂不断,如果有谁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扣动扳机,一场血战就会立即上演。
我悄悄地向人群后退缩。一场狗咬狗的战争,和我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就在我认为一场血战在所难免时,树林里出现了三个人,中间是一个大胖子,长着一张酒色财气的脸,又圆又大的脸似乎在熠熠闪光。大胖子的一边是那个飘着长髯的老头儿,另一边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年男子,还戴着金丝眼镜。
老头儿看着那把冲锋枪喊道:“放下,实在不像话。”
金丝眼镜也对着他们的人喊道:“这是干什么?还讲不讲江湖规则?”
老头儿和金丝眼镜都装出一种知书达理的模样。
双方的枪都迟疑缓慢地放了下来。
大胖子伸出胡萝卜一样粗短的手指,像在指挥大合唱一样,脸上笑容可掬,嘴巴弯成了小括弧,他说:“啊呀呀,干吗要动刀动枪的,都是自己人嘛。”
那场意料中的战争最终没有发生,两个盗窃团伙都请来了本地的黑帮老大——那个像弥勒佛一样的大胖子。大胖子从中协调,我们这边让出了一条街道,对方让出了一路公交车。
螃蟹私下里对我说:“其实这样交易,我们还占了便宜。我们让出的那条路上,没有商场,没有医院,没有饭店,没有多少油水。而对方让出的这路公交车,是地铁接驳线,每天的乘客都坐得满满的,大有油水。”
黑帮老大在这座城市声名显赫,在所有阳光不能照射到的地域,他具有绝对的权威。他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没有人敢反驳,他的每句话都像红头文件一样畅通无阻,他号称这座城市的地下市长。但是,我一直不知道他是否有官方背景,就像多年后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文强,其实就是重庆市的黑帮老大。
那天,他一出现,所有人都像颗颗星星簇拥着月亮,都像朵朵向日葵望着太阳一样,我看到这种情景,就知道黑帮老大非同小可。他像一头巨大的北极熊,盘踞在食物链的上端,在这片属于他的地盘上,他畅通无阻;他又像是一棵大树,根须触及到了这座城市的每个阴暗的角落。
那个手拿冲锋枪的男子也是黑帮的人,他看着我们的时候目光阴冷,像毒蛇的目光一样,让人望而生畏。而他看到大胖子的时候,就立刻讨好地迎上去,满脸笑成了一朵成熟的向日葵,恨不得每个葵花子都变成谄媚的眼睛。大胖子只用鼻孔哼哼了几声,就转身将他甩在身后。我想,那个手拿冲锋枪的人,可能是我们这边请来的打手。
两个盗窃团伙的人都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所有人都像鸭子一样伸直了脖子,踮起脚跟观望。他们说这个大胖子就是江湖传说中的洪哥,一个从江湖中杀出来的老大,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传奇人物。我做了多年记者,自以为熟悉社会的各个行业,自以为熟悉每个行业的人群,然而,我今天才第一次听到洪哥的名字,今天才第一次听到了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黑帮老大,听小喽啰们说他“天天赴宴席,夜夜做新郎”。他法力无边。
在城市的背后,生活着这样一群人,他们有着自己的组织机构,有着自己的游戏规则,我们和他们的生活近在咫尺,却又异常陌生。我们每天和他们擦肩而过,却又对他们一无所知。他们的生活纸醉金迷,却又要损害别人的利益;他们的生活为所欲为,却又是在刀口上讨生活;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是双面人,他们在阳光下道貌岸然,在黑暗中原形毕露,他们文质彬彬的面容下包藏着匕首一样锃亮的祸心。他们是这座城市的恶性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