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能不能活到明天 吃猪肉比闻肉香幸福
张顺死了,我得去给他报仇。
我摆上一桌酒席,喊来鲍旭、项充、李兖,我说我明天想去拿石宝那厮,你们敢跟我一起去吗?
鲍旭睁着怪眼道:有何不敢?脑袋掉了碗大的疤!
项充和李兖也齐声大叫:明天去跟他决一死战,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我们四人都喝得酩酊大醉,鲍旭喝得站都站不稳,拉着我的手跟我絮絮叨叨说了好多。他说他小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连饭都吃不上,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邻居家开了个屠宰场,大锅里天天蒸肉,肉香隔着墙飘过来,他最大的乐趣就是躺在墙这边,闻一口肉香啃一口窝头……
他还说他小时的梦想就是杀猪,这样就可以天天吃肉,他父亲却非得让他去读书,可惜他天生不是读书的料,苦学三年三字经只会问候人老母,气得先生把他赶回家里,他父亲一气之下卧床不起,天天长吁短叹,他也无可奈何。
他还曾喜欢过邻村一个姑娘,那姑娘跟他青梅竹马,打小在一起玩,他经常带她去墙角边闻肉香,那姑娘很是高兴,说长大后要嫁给他,那样就可以天天闻肉香了。
鲍旭很高兴,天天卖力干活,梦想着有一天可以娶她,可是那姑娘后来却嫁给了隔壁猪贩的儿子,他很伤心,姑娘成亲前一天晚上他拿刀跑去她家问为什么,要姑娘给他一个理由,而且是他能接受的理由。
姑娘有些害怕,怯生生地说:猪贩儿子长得帅。
鲍旭说别扯淡,他半边脸小时候被猪啃了一口,比我还丑!
姑娘说:我觉得他更有发展前景。
鲍旭说:又胡扯,他顶多当个猪贩子,狗屁前景。
姑娘被逼得没法,怯生生地说了实话:说吃猪肉比只闻肉香要幸福……
鲍旭长叹一声离去。姑娘成亲那天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很热闹,鲍旭却躺了整整一天,不吃不喝,等到晚上时他悄悄爬起来,把隔壁家的猪全捅死了,然后去了芒肠山当了强盗。
鲍旭说他这辈子觉得最对不住的就是他父亲,因为小时候不好好学习让父亲伤心,长大后又当了强盗,让父亲在乡亲面前抬不起头来,若这次得胜回朝,他一定要轰轰烈烈地回去,华贵庄重,让世人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