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等她被啤酒撑大了肚子的时候,她的自我解密进一步深入。三十多年前,她怀疑我跟少俊关系特殊,就开始勾引少俊。“嘿,那时候就发现,男人真不经勾引!”就是那个长得像大姑娘一样漂亮的少俊,一对飞飞的眼角,长睫毛打扇子似的,嘟嘟的嘴唇,化妆时还比其他男兵涂的口红要艳,我怎么会给这种人写了上百封情书?现在想起,我只想吐。

“怎么会勾引那么个男人?”郝淑雯耸起肩,摊开两手,也觉得自己是个谜。“勾引他就为了搞清你;你不知道,当时我们都觉得你是个小怪胎,诗人、电影编剧的女儿,诗人本身就是怪胎!”她又笑得嘎嘎嘎的。

我以为有何小曼,怪胎的角色就轮不上我了。

少俊的漂亮跟他的浅薄都像女人,俗气也像女人。俗来自民间,民间就是接地气,所以俗气代表着生命力,不俗的人往往魂比肉体活跃,等于半死的。我根据郝淑雯叙述的那个少俊解密他们短暂俗气充满生命力的情史。他们当时都是排级干部,可以公开谈恋爱,但偷情味道更好,偷得那个情胆包天、无法无天哟!那时恰好少俊的同屋回重庆探亲二十天,他们每一夜都不放过,睡眠都戒掉了。少俊的房间在二楼走廊最尽头,好一个大胆的郝淑雯,不仅得蹑手蹑脚爬上嘎吱作响的朽木楼梯,还得走过整条哼唧不断的蚁蛀走廊,再推开吱扭如胡琴独奏的老木门。红楼的大房间隔成小房间,隔得不规整,加上楼的慢性颓塌,门和框都轻微歪扭倾斜,因此开门关门都冒小调。走廊一边十个门,每个门里都可能出来一个起夜的男兵,太勇敢了,我们的女分队长!他们在蚊帐里相拥而卧,蚊帐里就是他们的伊甸园,一对最漂亮的雌体和雄体……

郝淑雯分析,当时她冒那样的危险,还出于一种竞争心理。看看萧穗子一个十五岁的不打眼的小兵疙瘩,能让一个漂亮成熟的少俊陪着她玩儿情书暗投,一玩儿半年,小怪胎到底有什么魔力?让张嘴就是错别字,一封家书翻几十次字典的少俊天天动笔?少俊容易吗?一共没念过几本书,每天要搜肠刮肚地想出词儿来谈纸上恋爱,男女间能有那么多字儿写?不就是一拉手一拥抱一亲嘴儿,下文自然就有了吗?少俊二十二岁,陪着小兵疙瘩费劲,看看我郝淑雯几下能把事儿搞定。果然,手一拉就搞定了。二十一世纪的郝淑雯一个劲儿问:“你真不恨我?”

郝淑雯美丽的胴体进了蚊帐,少俊一定想,这半年跟那小丫头费的劲真够冤的,上了小丫头的当了,这么简单具体的事儿,让那些纸和字儿弄得那么玄!那么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