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当顶头上司带着新同事来给大家介绍的时候,苏良辰正一手端着咖啡杯一手有条不紊地整理桌上的资料。听见声音一抬头,就这样看见了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孩。

仿佛被一道闪电击中,良辰着实愣了愣。逆光中,她没心思听老总说些什么,只是呆呆地盯着那张还带着青春气息的清俊脸庞,心里想着:怎么竟会这么像啊!大脑在一瞬间的空白之后,便是纷乱的影像刷刷闪过,弄得她微微心神恍惚起来。最后,还是一旁的唐蜜拍了拍她的肩,凑过来小声说:“亲爱的,回神啦!看人家长得俊,莫非你想老牛吃嫩草?”

良辰一怔,回头白她一眼,这才发现不知何时杯中的咖啡溅出两滴,早已洇开在手边的资料上。

这时小伙子挨个打招呼正好来到她面前。修长的手伸出来,露出整齐的牙齿,语气谦逊:“你好,以后请多关照。”

良辰放下杯子,伸手与他相握,微微笑道:“欢迎加入企划部,我叫苏良辰。”

“大家好,我叫苏良辰。”

九年前,她扎着高高的马尾,站在讲台上对着底下二十多双眼睛介绍自己。那一天,天空澄澈明亮,从高高的楼上望下去,路上走的几乎全是像她这样刚入大学校门的新生。简单地谈了自己的兴趣爱好、表达了今后与同学和睦相处的愿望之后,她微一躬身而后回到自己的座位。紧接着上台的是个男生,良辰没太去注意。刚才进教室前,一直戴在手腕上的链子突然断了,上头串的水晶珠子噼里啪啦散了一地,在几个室友的帮助下才全数捡回。现下,她也只顾低头重新将它们一个个穿起来。

突然有人捅她的后背,只听见室友朱宝琳在后面悄声说:“咱们班居然有校草级的人物!此言一出,身边立刻传来其他女声惊艳的附和。”

良辰抬头。

讲台上的人修长挺拔,初秋的天气里,穿着件白色T恤,配着水磨白的淡色牛仔裤,一双复古鞋隐约能看到Nike的Logo。良辰坐在靠墙的位置,正好斜斜地看见对方大半个侧面。充足明亮的光线下,她看到他狭长的眉眼,挺直的鼻梁,微微动着的削薄的嘴唇。的确是极英俊的一张脸,且眼神清亮。

她听见他说:“我叫凌亦风。”声音略微低沉,却格外好听。

良辰下意识地环视四周,果不其然,除她之外全班倒有大半的女生状似沉醉在他的外貌或声音中了。

低头笑了笑,将穿好的手链重新戴上,她开始望着窗外的天空静静发呆。

很久以后,当凌亦风问起的时候,她怎样都不肯承认其实自己是在入学第一天便注意到他了。

或许是缺乏安全感,她是天生不愿在情感上示弱的人。

傍晚下班后,唐蜜隔着几张桌子吆喝着一起去吃饭。两人一起走出公司大楼时,正见一辆蓝色宝马从面前呼啸而过。

唐蜜眼尖,立刻叫道:“哈!宝马接送,居然还来我们这儿打工?”

良辰也恰好瞟到坐在副驾驶座里的年轻身影,这才像是突然想起,问:“他说他姓林?”

“是凌!”唐蜜纠正她,“有后鼻音的那个,凌厉的凌。”说完生怕她不明白,又补了句,“就是凌迟处死的那个凌。”

本来听到这个姓让良辰有些恍惚,如今被她这样一解释,不禁笑了出来。

暮色霭霭,良辰紧了紧风衣,拖着唐蜜的手臂直奔两人常去的那家小店。

头天晚上的水煮活鱼吃得唐蜜大呼过瘾,可第二天一上班,她又不免苦着脸向良辰展示额头上新冒出的痘痘。

从小到大,良辰的好皮肤都是备受周围女同胞们羡慕的。大三那段日子,她常拉着凌亦风去校外吃路边摊。大学所在的城市,以夏炎冬冷闻名,同时也是典型的无辣不欢。冬天的夜晚,她裹着长长的大衣,在冷风中一边跺脚一边等着炉火上香气四溢的羊肉串。用小木刷抹上去的油滴在烧红的炭上,嗤嗤作响。烤好的肉串总是由凌亦风负责拿着,而她则边走边吃,吃完了就伸手再要,嘴唇在辣椒和冷风的共同作用下变得红彤彤的,一点也不顾及形象地边吸气边伸手在嘴边扇风。到了第二天,皮肤仍旧光洁无比,丝毫不受影响。那个时候,凌亦风总是喜欢嘲笑她的吃相。

“你到底是不是女孩子啊?”他看着她,笑得漫不经心,“在男朋友面前一点也不注意形象,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女生。”

她不服气,顶回去:“我才不愿像你以前那些女朋友一样呢!”在她之前他一定谈过很多次恋爱,这是她早就认定了的。

凌亦风微微停下脚步扭头看她,脸上仍带着笑,明明听出她话中有话,却既不承认也不反驳。

直到很多年以后,良辰回想起来,仍旧想不透他的笑容究竟算不算是一种默认。只知道,当年自己并没发觉他即使在嘲笑她的时候也大多含着宠溺的意味。

新来的男孩叫凌昱,大学刚毕业,热情勤奋,办公室里许多杂事都抢着做,阳光朝气的脸上时常洋溢着笑容。

几天过后,唐蜜对他也略有改观:“……蛮不错的嘛!虽然家里有钱,但一点也不像好吃懒做的公子哥儿,和我当初想的完全不一样。”

良辰笑她:“你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吧!有钱人家的小孩就全该游手好闲混吃混喝,闲来没事只懂游戏花丛?”

其实,先不论凌昱最近的表现,单就这个人,往那儿一站,良辰就已经对他很有好感。帅气,有活力,青春四溢,总是轻易勾起她久远的回忆。

二十七岁的女人,偶尔回望曾经大学校园里的青葱岁月,竟常有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恍惚,不知这是否便是未老先衰的表现?

凌昱对她也很亲近,一口一个“良辰姐”。唐蜜半开玩笑似的抗议了好几次,问:“为什么她是良辰姐,而我就只能是唐姐?”

每回都问得凌昱只能为难尴尬地笑,这么敏感计较又执著的女人还真是少见。

终于有一次,唐蜜敲诈他请吃午饭,三个人坐在公司的员工餐厅里,凌昱拿着饭卡问:“唐姐、良辰姐,你们要吃什么?我去端来。”

唐蜜突然皱起眉头,旧事重提。凌昱估计早已被问得麻木了,所以只是笑笑,并不当真。一旁的良辰却忍不住,抛了个白眼过去,说:“那也只能怪你名字没取好。”

唐蜜转头不解地看她:“怎么说?”

倒是站在旁边的凌昱首先低低笑出声来。那笑声那么近,直冲进耳膜,良辰猛地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闪了闪,但终究又低下头去。

这边唐蜜咀嚼了一下也明白过来。确实,蜜姐……自己叫着都觉得肉麻。

可嘴里不服:“这名字好没边儿了,爱人叫起来多有情趣!”

良辰冷哼一声:“真可惜,我无法想象赵天华是怎样有情趣地叫你的。”

唐蜜的男友赵天华是良辰的大学校友,一向忠厚老实,在外人面前是半句情话都不会说的。良辰和他们相处得久,自然一清二楚。

唐蜜瞪她,转而又发现还有个旁观者笑得更开心,不由得抬头狠狠剜了一眼,拍桌子道:“我要红焖猪蹄和酱爆鸡丁,还不快去!”

她脸色变得极快,凌昱竟一时分不清她是否真的恼羞成怒了,于是连良辰那份都没敢多问,真的一溜儿小跑地离开了。

良辰转过头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没来由地乱起来。

吃完饭后,唐蜜上楼回办公室,她最近刚接了个重要的Case,手头有些资料需要仔细研究。良辰则想趁着午休的一个小时去附近书店逛逛,凌昱听后想了想,说:“干脆我也一起去吧!反正没事干。”

书店和公司只隔一条街,两人走了十来分钟,一路上随兴聊着天。到了店里,良辰才发现这里异常的冷清,偌大的一家新华书店,除了两三个服务员,这个时间里几乎没有顾客光顾。她在畅销书架前转了转,其中有一本倒是来之前就想买的。但是可能由于销路太好,架子上只剩下一两本。良辰随手翻了翻,发现封皮和底页都有些许污渍和破损。转头去看,几个服务员正围在一起小声聊天,完全无视他们的存在,她突然没了兴趣,把书放回去,转身去找凌昱。

凌昱也在看书,却似乎看得格外认真,好半天才翻一页,显然是每个字都读了的。良辰走到他身边,随手抽了本侦探小说,还没翻开封面,就听见他说:“良辰姐,其实我很久之前就见过你。”

初秋午后的阳光肆意地洒在书店的窗玻璃上,一整排过去,金黄得明亮耀眼。凌昱的声音很低,好像只是忽然想到然后不经意地提起一般。

良辰却愣了愣:“嗯?”

“我说我见过你埃”大男孩转过脸,清爽的笑容浮现在脸上。

“……什么时候?”

凌昱想了想,纠正道:“准确地说,是见过你的照片。”

良辰还是纳闷。但迎着微微刺眼的阳光,这张年轻英俊的脸直直落入眼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悄悄走过,她的心也渐渐地一下一下加速着跳动起来。

……这样相似的五官和眉目间的神韵……同样的姓氏……

一直隐藏在心底的猜测,答案呼之欲出。

“我见过你的照片,在我堂哥的皮夹里,我堂哥叫凌亦风。”

心里有什么东西就这么轰的一下垮了下来。

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在她面前提过他的名字。

就在她以为,自己终于快要渐渐忘掉他的时候,这个和他有着亲近关系的大男孩来到她面前,轻轻松松地翻出她自以为已经埋得很深的记忆。

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以为忘了就真能忘记的。

她当然记得那张照片。

她不爱照相,相片很少,所以从头到尾凌亦风也只保存了极少数中的一张。

那时候,在火红的夕阳下,她把从家里翻出的自认为最满意的一张递给他。

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白色棉布半袖衫和藕荷色的长裙,站在垂杨柳下巧笑嫣然。相片的背面,是她亲手写上去的四个字—我的良辰。墨水印才刚刚干透,乌黑鲜亮。他看了看,微微皱起好看的眉,似乎有些不满:“应该由我亲自写才对。”

“谁写有什么关系?”

“这又不是我的字。以后别人看到,都不知道这个‘我’到底是指谁。”

“除了你还能有谁?”她挑起眉说得理所当然。然后自行从他的口袋里摸出钱包,将照片小心地塞了进去,“收好,别弄丢了。仅此一张,很宝贵的,以后再想要可没有了。”

把钱包重新放回去,一抬头,她才发现他正盯着她,狭长漂亮的眼睛里满是笑意。

“干吗?”她的脸有些热,主动拖着他的手,“吃饭去,饿死了!”

六月底,傍晚的女生宿舍楼下,一对外形登对的男女手牵着手,不知引来多少过往女生羡慕的眼光。

星期天早上,良辰睡到很晚才起来。自从那天凌昱说了那些话之后,她的心思就变得恍恍惚惚,过往的回忆时不时跳出来冲击原本就疲惫的神经,以至于工作中小差错不断,幸好主管去国外出差,老总平时又极难得进来巡视,于是一面修修补补一面再三告诫自己加倍谨慎小心,总算安全度过一个星期。

良辰起了床,才刚洗了脸换好衣服,汽车喇叭声就已经在楼下响起。

一长两短地响了三下,是平时和叶子星约定好的信号。她推开窗户探头往下看,那辆白色的小车正停在寓所大门外,驾驶座里的人也探出头朝上挥了挥手。

良辰住五楼,隐约能看见叶子星俊朗的笑脸。她无声地做了个口形:“等我。”然后转回去穿鞋,关门下楼。

两人在二环路上的一家餐厅吃早饭。叶子星之前去外地出差一个半月,直到昨天才回来,这时就坐在良辰对面,可她竟忽然觉得有点陌生了。

“晒黑了不少。”她打量他说。

“没办法。”叶子星看着她微笑,“马尔代夫阳光太好,我几乎舍不得回来。”

她也笑:“连出公差都能去那样好的地方,真够有福的。”

这时,服务生过来上菜,一盅鱼汤纯白浓郁,香气散开来令人食欲大振。

“我也这么觉得。”叶子星接道,“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可苦了我的胃,一连几十天吃不到一口正经的米饭。”脸上露出的痛苦表情生动不已。

良辰仔细看了看,发现他的脸确实消瘦了些,于是招来服务生:“麻烦一会儿多端几碗米饭来。”转过头,又对叶子星说,“多吃点,好补偿回来。”

叶子星看着她,似笑非笑:“受摧残的可是你男朋友我的胃啊!光用几碗米饭就打发了?我一直期待着更好的安慰呢!”

他说话一向无所顾忌。此时餐厅人不多,邻桌两个年轻女孩子闻声转过头来看了看,然后相视着暧昧地轻笑。

良辰早就习惯了,此时也不理他,只自顾低下头慢悠悠地喝着茶。

吃完饭,叶子星送她回家。车子停在楼下,他突然倾身过来吻了吻她。

“良辰,我很想你。”温热的气息缓缓滑过她的脖颈和脸颊。

他稍稍离开她的唇,又问:“你呢?有没有经常想念我?”

她一怔,随即不太自在地偏了下头。这段时间以来,她确实经常想起一个人,可是那个人,并不是他。

她觉得有些愧疚,于是主动去亲他的侧脸,低声道:“路上开车小心。”

上楼之前,又突然被他叫祝。

“良辰,明年夏天你向公司拿休假,我们去马尔代夫旅游吧。我保证,你会爱上那里。”

“好。”她微笑。

回到家里,正好接到朱宝琳的电话。

她一边接听一边走到窗口。果然,叶子星的白色BMW在楼下停留了好一会儿,才慢慢驶走。

“明晚有没有空?出来吃饭。”

“好埃”她突然觉得有点累,和多年的死党聊聊天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对了,你知不知道……”一贯快人快语的朱宝琳突然欲言又止。

“知道什么?”

“……没什么。”朱宝琳终究没说出来,只是说,“明天见面再聊。”

“嗯。”

“我现在得回台里准备直播的稿子,到时电话联系。”

“好。忙去吧。”

“等等,良辰!”挂电话前,朱宝琳又说,“明天我的节目,你一定要看。”

“知道啦!”她笑,“我可一直都是你的忠实观众呢。”

只是收看一档节目而已,不懂为什么宝琳的语气陡然变得严肃而慎重。

朱宝琳毕业后直接进入电视台工作,从最初无关紧要的小角色直到现在现场直播访谈类主持人,一路走来可谓顺风顺水节节高升。访谈对象通常都是社会各界名流,非富即贵,她却在谈笑风生中一个个轻松搞定。偶尔也有政商界女强人或是社交名媛做客,无论精明或高傲,也都与她相处甚欢。可见,她的本事是毋庸置疑的。

实际上,早在大学时期,朱宝琳的光明前途已初露端倪。那个时候,Z大新闻学院传播系数她最活跃,大小主持露脸出风头的事,基本都少不了她。为人处世又极好,性格爽利,偶尔也有口锋犀利的时候,但都恰到好处,并不至于得罪人。就是这样一个人,恐怕再也找不到比主持更适合她的工作了。而反观良辰呢,曾有认识的男生给出评价:漂亮、有才气,却高傲,不容易亲近。

没有亲和力,是一般主持人的大忌,再加上自己确实不适应台前的风光,于是毕业后,她很自觉地选择了现在的行业—广告业。虽然不够亲切,但这并不影响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在电话里称自己是朱宝琳的忠实观众,其实这并不假。而实际上,公司里一众同事,特别是男同事,个个都是她的铁杆FANS,几乎都把她视作大众情人,加上每期来宾都是高端人物,因此每周一,雷打不动地收看她的节目。

果然,第二天下午茶时间,员工餐厅里电视机固定调到了综合频道。良辰因为处理手上的案子,下去得稍稍晚了些,到餐厅的时候,前半节已经结束,正在插播广告。

端着奶茶还没走近,唐蜜已经兴奋得两眼放光:“知道今天采访谁吗?!”

良辰觉得她问得真好笑,自己下来不过两分钟,除了奶粉、方便面之类的广告之外,其余什么都没看到。

唐蜜仍在持续兴奋中:“你那老同学真了不得!连Eric.L都来上她节目,还爆出不少内幕。”

“Eric.L?”良辰也小小地吃惊了一把,“美国那个传媒界新贵?可是,不是据说他从来不接受媒体访问吗?”所以,作为半个同行,虽然听说这个名字已有一两年之久,但一直都没见过庐山真面目。

“所以才说你同学厉害嘛!”唐蜜歪着头想了想,自言自语地说,“难不成是为了照顾校友?”

“什么?”良辰没听清。

这时,节目重新开始,唐蜜盯着电视,显然无暇理会她。

镜头从演播室的全景慢慢推近,直到定格在对坐着的二人身上。

朱宝琳穿着粉色的套装,美艳逼人,而在她对面,那个一身浅灰色西装的男人……

良辰呆呆地坐在位子上,一瞬间,脑子混乱得几乎要炸开来!

难道,刚才一直在和唐蜜谈论着的那个人,就是他?!

那个许多年前牵着她的手穿过马路的凌亦风?!

怪不得,昨天宝琳欲言又止。

怪不得,她一定要她看今天的节目。

作为主持人,想必早已知道自己今天要访问的来宾了吧!

可是,为什么……竟会是他?

周围有很多同事,但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反常。毕竟,这位在国外打下一片天下的神秘同行新贵,要比她吸引人得多。

屏幕里,朱宝琳笑着说:“难得凌先生上节目,不介意我借这个机会多问几个问题吧?也好满足大家一直以来的好奇心。”

“请便。”那个英俊的男子微微一笑,“我自然全力配合。”

他变了。良辰默默地看着,电视里他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她都不自觉地与多年前的影像重叠在一起作对比。结果发现,这么多年过去,他真的有了变化。

虽然他笑起来仍是那样的好看,可是,那个笑容已经不似当初般纯粹。多了一点点客套,还有一些疏离,甚至,她觉得还从里面看出了倦意。可是很快,她又否定了这个想法。那双眼睛仍旧深黑得发亮,神采奕奕,哪有半分疲倦的样子?

得到了保证,朱宝琳满意地笑起来,随即问道:“大家都知道,要在短时间内开创出成功的事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是您却做到了。我所好奇的是,是什么原因让您选择在国外从事传媒业呢?初衷是什么?”

凌亦风想了想,说:“选在美国开始第一步,只是因为当初我住在那边,并没什么特殊原因。至于为什么做传媒……”他稍稍停了停,才淡淡地接道,“只是为了曾经一个朋友的一句戏言。”

曾经,那个人弯着嘴角说:“如果有一天你成了传媒大亨,站在台上开讲座,我一定做你最忠实的听众和崇拜者……”

往事还历历在目,那个笑弯了嘴角的漂亮脸孔也清晰无比,还有她清脆的声音……可是,这终究不过是一句戏言罢了。如今他真的做到了,而她呢?在哪里?

“那么,凌先生能有今天的成就,看来和这位‘朋友’也不无关系咯?”

“没错。”凌亦风突然轻笑了一下,深邃的眼睛里却看不出喜怒,“我能有今天,确实应该感谢她!”

“哇,看见没有!他笑起来的样子简直帅呆了!”看到这里,唐蜜忍不住扯了扯良辰的袖子。

“……啊,是吗?……”良辰只是愣愣地盯着电视。

是很帅埃可是,为什么她却无端地觉得冷呢?

看着他唇角边的笑容,她只感到一阵冷意。

“在说谁帅呢?”这时,身后突然插出一道声音。

良辰回过头,只见赵天华站在后面。

“喏!”唐蜜拉他坐下来,指了指电视里的人,“当今名副其实的钻石王老五啊!”

“你怎么知道他没结婚?”良辰反射性地幽幽问了句。

“呃……”唐蜜呆了一下,然后很肯定地说,“直觉!他今年才二十七岁,一般这样优秀的男人都提倡晚婚晚育。”

良辰笑了一下,一颗心渐渐凉了下来。原来,并不确定,只是直觉而已。

电视里二人还在继续聊着,赵天华仔细地看了一会儿,说:“凌亦风嘛,我认识他,当时学校里很出名的,和我住一栋楼。”

然后突然转过头,盯着良辰,状似恍然大悟地说:“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看着你这么面熟了!”

唐蜜立刻用眼白他:“你发烧了吗?你和她认识三年多了,而且每星期至少能见两面,居然现在还在说面熟?”

“不是那个意思。”赵天华解释,“记不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说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她?”

唐蜜回想了一下,好像确实有那么回事。当时她还说,你和良辰是校友,说不定真在学校里碰到过呢,也不稀奇。

赵天华看着良辰,很确定地说:“那个时候,你是凌亦风的女朋友对吧?”她去男生寝室的时候,楼上楼下的碰见过几次。

这下,轮到唐蜜吃惊了。

她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向良辰:“你们……真的是情侣?”

“以前的事了。”良辰低下头喝着早已凉掉的奶茶,根本没想到会被赵天华认出来。

“OMG!你居然和这个男人谈过恋爱?!”

唐蜜的声音越来越大,别的同事纷纷看过来,良辰飞快地站起来:“没什么好吃惊的,我还有事,先回办公室了。”

这时节目也接近尾声,朱宝琳利用同学身份最后问了一个最八卦的问题:“凌先生现在有女朋友吗?如果有,不知是否也准备在今年这个双春年内结婚?”

良辰猛地收住脚步,不自觉地抬头去看挂在墙上的屏幕。

然后,她看见凌亦风平静地回答:“我和女友目前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良辰站在那里,一颗心骤然疼起来。

这时候,口袋里的手机传来短信声。

叶子星说:“良辰,我在挑下个月给你的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