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14
每一年夏天,我都要搭九个多小时的飞机和八个小时的火车,才能回到我的龙城来。在漫长的、无所事事的暑假里,走过我从小长大的那条街。浓阴下面,很多标志着往昔的建筑已经不存在了,比如台球厅。
我在异乡已经生活了五年,我的身上,已经散发不出故乡的气息。
那一天,我的手机没有电然后自己关了机。于是我只好走到街边的一间卖烟酒的小店去打公用电话。狭小的店面里没有人,只有一条又一条五彩缤纷的香烟像整齐的砖块那样码在那里。中华,熊猫,红塔山,芙蓉王,白沙,红河,七星……井然有序,不动声色的芳香。
“老板在不在啊?”我叫了一声。
“在。”从里面传出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就来了。”
我首先看见的是一个硕大的肚子艰难地挤进了柜台后面。我说:“打电话。”
话音刚落的时候,我看到了,她是宁夏。
那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情了,我们俩并肩坐在双杠上,风吹着我们的裙摆。我们不知道长大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对我们来说,长大实在太遥远了,遥远得似乎跟我们无关,遥远得让我们觉得长大以后的自己根本就是两个陌生人。
现在我们都长大了。她艰难地挺着硕大的肚子,头发剪短了,眼睛还是如往日那么明亮。她下意识地整了整她那件松松
垮垮的孕妇装。她说:“我没想到。”这么说的时候,她的脸居然红了。
我说:“我也没想到。”
我没有拥抱她,我觉得那个大肚子似乎间隔开了我们的距离。不过这个正在孕育着的孩子让她温柔如水,现在她看上去似乎是要比我的年龄大一点,我想那是因为她的眼神里沉淀着比我多得多的岁月。
我问她:“什么时候生?”
她立刻笑了,提起孩子,她的笑容变成了一种无条件的喜悦。她说:“十月。预产期是十月八日。”
“那好啊。”我说,“天秤座是好星座。”
“嗯。”她用力地点着头。
这个时候店门外传来一阵搬动重物的嘈杂声。有人走了进来,宁夏用两只手托着腰部,朝着门口的方向说了一句:“你看看谁来了?”
是金龙。他已经不是当初的英俊古惑仔,他变胖了,因为发胖,脸上曾经的英气已经荡然无存。猛地看过去,他已经是一个大街上似乎随处可见的男人,线条随和,表情茫然。已经成为了人家的丈夫,一个家庭的男主人,马上就会是一个年轻的父亲。他拘谨地对我笑了笑,点了一下头,然后说:“她现在身子不方便,我到对面去给你们买几瓶水。”
宁夏在一边悄悄地欣赏着我有些惊讶的表情,脸上露出当年的微笑。
“你们现在,还好吧?”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宁夏习惯性地抚摸着她圆滚滚的肚子,“其实我们原本也打算买个冰柜放在店里,夏天的时候也卖冷饮和雪糕,可是我怀孕了。只好等明年把他生下来以后再说。”然后她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眼睛陡地发亮了:“对了,那个时候我记得你的语文是很好的。你帮孩子起个名字,好不好?”
那天我在他们的店里一直坐到了傍晚。我和宁夏像小时候那样说了很多的话。我们向对方讲述了自己这些年漂泊的经历。不过,我没有问关于她和金龙的事情。我不知道她是否经历过别的男人,我不知道金龙是怎么找到她的。我不知道她是如何淡忘了过去的屈辱。当然,当然,我知道,她从来没有恨过金龙。也许当她走过了很多地方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代替他。所以她就嫁给了他。他不是霸王,她也不是虞姬。他们终究愿意和对方一起,变成一对等待婴儿降生的饮食男女。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我的猜测。
15
我的家叫龙城。它位于一个广阔但是贫瘠的高原上。每年春天,黄沙散漫,所有的历史都在这萧索的风中垂首而立。它们是奇迹,可是风沙中的我们很卑微。
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八年半,在离开它的第一个年头的末尾,我开始写作。
曾经,我一直在追求的那种,被我命名为“奇迹”的东西,其实只是我自己幻觉中的艳丽。我知道,文字的讲述创造出来的世界,跟我看见的世界之间的差距,其实全是我自己的想象。所以,我要的奇迹,不过是个“无”。我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想在生活里把“无”变成“有”。现在我开始写作了,我自己开始尝试着用文字来重现我一直想要的奇迹,也就是说,让属于上帝的归上帝,属于恺撒的归恺撒。既然奇迹是“无”,那我就让它归于“无”。
二十四岁的我和我现在的男人过着平静的日子,就像宁夏和金龙那样。生活已经完全杜绝了出现传奇的可能。不过我依然可以在厨房里发现生死轮回,在阳台的花盆里发现众生平等,在浴缸的水的漩涡里发现自然尊严的秘密。
当我离开家的时候,火车带着我穿越我们伤痕累累的高原。那一天,在龟裂的千里赤地之上,在北方明媚大胆的蓝天之下,我看见了一株浓艳得就像是道伤口的桃花。一片荒凉之中,桃花千娇百媚,声嘶力竭地盛开着。
那株桃花就是奇迹,就是宁夏,就是我。
就像每一只海螺都会在自己的深处保留海浪的声音,我的耳朵里永远封存着龙城至情至性的长风。晚上,总是在晚上,无论我走到哪里,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我的耳边就听得见荡气回肠的风的呼啸声。在那样的风声里,黄尘漫天扑落,天地间有个静默的声音慢慢地提醒着我,那不是神启,那是我曾经的奢望:
我将颠倒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