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莫帆就一声不敢吭,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垂着脑袋,看着脚边的两条小狗,眼睛微微地的,不时地瞟向我。最终,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哭了起来。

可是,亲爱的莫帆,原谅我的暴怒。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的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好转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这个男子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没有人知道,莫春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太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地尝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当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到这副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那么温柔而坚决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车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一次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可以对自己的好朋友说得都这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在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做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有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我舍不得如此来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有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没有改过初衷。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赚取一些画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可以多少有闲余的钱,给自己买一双不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不多贵但是比较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家境一度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鬼子”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华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五年级,做一个五年级的大龄少年。

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电石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堆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具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气,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五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言天赋,自己跟着他,国语水平也会大段位地提高。所以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的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一遭儿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莫帆一边迷迷糊糊地看着胡为乐给自己穿耐克鞋,一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好高兴认识你!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石火花的相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言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给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的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的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给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莫帆一听早恋两个字,脸都红成红苹果了,他问胡为乐,那俩美国小女孩,为什么要争夺你啊?有什么好处吗?

胡为乐说,没什么好处,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继续红着脸蛋潜心求教,成为你女朋友好干吗啊?

胡为乐很同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说,不好干什么,就是牵牵小手啦,拥抱一下啦,还可以亲亲。

莫帆的脑袋低得更厉害了,当下,他就认识到了,眼前的这个从美国回来的小孩,不仅大脑不正常,而且还是个流氓。所以,莫帆在认识胡为乐的最初,将他定义成: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虽然,莫帆后来跟我讲起胡为乐的时候,满脸堆满了对于这个“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的鄙夷,但是,我隐隐约约地能感觉到,莫帆大概还有比这小流氓更“流氓”的问题想要问胡为乐,只不过他不好意思问出口。估计如果他的脸皮够厚的话,他当天一定很想问胡为乐,怎么个牵牵小手法啊?怎么个拥抱法啊?怎么样亲亲啊?

所以,当这两个大龄的少年小流氓凑到一起后,生活并不是很单调,并没有因为年龄问题,而显得郁郁寡欢。相反,两个人,生活得是风生水起。

莫帆读高中之后,就变得比较让人不省心了,他的老师总是隔三差五地呼叫我一次,所幸的是,莫帆读的高中,就是我所读大学的附属中学。就算去聆听他班主任批评,我也是很方便。我可以先到某个咖啡厅里去喝上半杯咖啡放松一下心情,都不会迟到。

其实,本来,这所高中也是我就读的地方。因为白楚的出现,令我放弃了所有宏伟的目标和理想,一头扎进了这所大学——因为我舍不得离开白楚所在的城市,也顾不得它是一流大学还是二流学院。两年前,十七岁,那个每天都要摆扑克算一算自己与白楚未来的年龄,我是不够清醒的。而麦乐,也因为分数不够所报考的学校的分数线,被调剂到这个学校。

麦乐说,她自己是心比天高;而我是胸无大志。当然,胸无大志这个本来就低俗的词,让麦乐在不久之后,就演绎成胸无大脂。她总是讥笑我,莫春,你绝对是那种“胸无大脂”的女人。

而黄小诗,之所以被放养到这个学校的原因,是高考填志愿那天,她那宝贝后妈临时决定,不让她读大学了。所以,她的志愿表就由我来代填了。你想,她既然不读大学了,我根本也不需要费脑筋给她报志愿,直接就COPY了自己的。谁知道志愿表交上去之后,黄小诗又神奇地从她后妈的铁蹄之下逃脱出来了。所以,黄小诗枉费成绩斐然,也只能跟着我和麦乐在这所神奇的学校里混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