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相爱然后成为灰烬

跟郁华分手,各自上车后,韵锦的笑容才慢慢褪去,定了定神,往家里开去。

停车的时候,程铮的车已经泊在那里。看见他的车,韵锦有种异样的感觉,人总说“物是人非”,现在的他,车也换了,身边的人也换了,他再也不是抱着她说“不许丢下我”的那个人。想到这里,韵锦赶紧警告自己,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极有可能抬头不见低头见,她不应该沉溺在无谓的回忆里,她必须控制自己,以不变应万变,不能让他看见自己的心伤,让他看了笑话。

韵锦边等电梯边低头翻换钥匙,一大束玫瑰抱在怀里, 这个时候反而成了累赘。

“叮咚”一声,电梯门打开,韵锦抬头,里面的人走了出来,两人迎面遇上,俱是一愣。

究竟是他先反应过来,似是一脸的惊讶,仿若真真是多年后初见:“韵锦!你怎么会在这里?”

韵锦直直地看着他,心里冷笑一声,脸上却配合地挂上个意外的笑容:“我住在这里……你呢?”

“这么巧,我上个星期刚搬过来。真是意外,我们居然会成邻居,你说世界上的事是不是很奇妙?我说这是缘分你会不会介意?”他脸上有她熟悉的似笑非笑,可她觉得眼前这个人是这样遥远。

“怎么会介意?说不定我们的缘分真的就是做邻居。”她顺着他的话说。

“玫瑰真漂亮。”他两只手都插在裤袋里,貌似闲适地赞美,“看见这么一大束花,我再问‘你好吗’好像就太多余了。怎么,一个人?护花使者不送你回来?”语气隐隐带着恰到好处的试探。

“刚一起吃过饭,‘他’今天没空。”韵锦含糊其辞。

“哦……”他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很久不见了,你这些年还好吧?”

韵锦微笑:“托福,还算不错。”

“那就好,所以我说,人对于幸福的理解是多种多样的。”程铮似是不经意地说。

“也是,人往往经历过不幸福,才知道什么是幸福。就像遇见过错的人,才会知道谁是对的人……抱歉,我想你是不是有急事要出去,或许我们可以改天再聊。”韵锦不软不硬地说道,假装没看到程铮有些莫测的表情。

她急于结束这荒谬的一场对话,两个人各怀心事的虚假表情,连若无其事都装得那么牵强,再加上莫名其妙的对话,再继续说下去她都不知道怎么维持这可笑的表象。

“当然没问题,大家住得那么近,以后的时间还长着呢。”他勾勾唇角,露出一个笑容。

韵锦微微欠身,绕过他走进电梯:“那好,我们改日见。”

她盼望电梯门快点关上,好卸去这笑容。门即将合拢的那一刹,他忽然伸进一只手,强行将电梯门打开,韵锦吃了一惊,不由微微退后一步。

程铮却不动声色地看着她,笑道:“我想我们至少还应该互留电话吧,大家……一场,现在又是邻居。告诉我号码,我打过去给你。”他尽量说地再自然不过,语气却不容拒绝。

韵锦淡淡看了他一会,开口报出一串数字,程铮记在手机里,然后回拨过去,如愿地听到她手袋里传出的铃声,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你也记住我的电话,说不定会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也不一定。”

韵锦笑笑,不置可否。

“再见”程铮笑着转身,如果是初识,韵锦会觉得这个笑容相当迷人,但现在她只觉得如鲠在喉。

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感到巨大的疲惫感袭来,如果日后也要这样相对,那太辛苦了,不如趁早把一切撕破,反倒好过。

她抬手按住电梯,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程铮!”

他停住脚步,没有回过头来,以一个沉默的背影面对她。

“别玩了,四年了,你还是学不会撒谎。不觉得刚才我们那样很好笑吗?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她的声音有种他不熟悉的疏离。

他背对她缓缓说道:“我想你误会了,我不想干什么,之所以会搬进这里,是因为我女朋友喜欢这里的社区环境,没别的意思。你是知道的,我总是特别迁就对方,就像你以前喜欢那个公寓,那么巴掌大的地方,我还不是住了两年。没错,昨天我是看见你了,不过既然她在,我们以前的关系又不好解释,所以我没有立刻打招呼,就这么简单。苏韵锦,我们不一定要做朋友,但以前的事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你大可不必对我那么戒备。”

“但愿如你所说,祝我们睦邻友善。晚安。”

电梯在上升,苏韵锦的心在往下坠。

晚上,韵锦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找不到一个能够入睡的姿势,也许她应该换一张更适合安眠的床——也许她更需要一双可以依靠的臂膀。可是那双臂膀可遇不可求,终究是换张床更现实一些。

没想到有这一天,她跟他同住在一栋楼内,电梯口相逢,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虽然他已不是她的程铮,可毕竟四年来第一次离她那么近。他变了,即使眉目疏朗一如从前,但冲动率直的阳光少年,已成了冷淡沉郁的盛年男子,已成了另一个好人身边的贴心男友,只有一些习惯性的小动作和表情还能依稀找到当年的影子。

他就在呎尺。她身上的无数个细胞都苏醒过来,叫嚣着,思念他、渴望他!她为自己感到羞耻,居然这么不堪,完全经不起他任何的撩拨,是太寂寞的缘故,还是,单单只为了他?

他没有说实话,说谎的时候,他从来就不敢看着她。明明已经这么多年不闻不问,何苦再来招惹她?韵锦一时猜不透程铮想怎么样,更猜不透自己究竟想怎么样,于是只得走一步,看一步,以不变应万变。

接下来的日子,韵锦都尽量避免与他正面相遇。虽说是邻居,其实不算门对门,她在12楼,而他住18楼,有心避开,真正碰上的机会也不多。

他的作息时间还算有规律,有时候,她已经回到家里,到了那个时间,听到楼下的车轮声,都下意识地透过窗帘往下望。他偶尔会跟上次那个女孩在一起,但更多时候是一个人。也有几次避无可避的在公共场所撞见,他也是有礼貌地打招呼。其中有一回,韵锦下班得晚了,在停车场遇见他跟女朋友一起,他还煞有其事地为两人介绍,当然,提起韵锦时,避重就轻地只说是高中时候的同学。

他既然表现出这样一番姿态,韵锦若一径戒备疏远,反显得过于刻意,于是也顺势而为,假装他只个疏于联系的不熟朋友,只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她又怕他干什么?

清晨,韵锦像往常无数个上班的日子一样,从停车场倒车出来,看见程铮站在楼下的车道旁,对她做了个手势。

韵锦停下车,摇下车窗问他:“早,有事?”

“你公司不是在天河那边吗,我正好过去有点事,车坏了,方不方便送我一程?”程铮说道。

韵锦打量着他,似乎在判断他话里的真实性。

“算了,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到门口拦车。”他见她不语,倒也不勉强。

“没事,上车吧。”上班的高峰期,打车并不容易。韵锦也不想自己显得那么没有风度。

程铮打开车门坐到她身边,她闻到了熟悉的须后水的淡香。

“你们设计院什么时候迁到天河一带了?”她问道。

程铮看了她一眼,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这几年你真的没想过要知道我的消息。我已经离开设计院两年了,现在出来跟子翼还有另外一个朋友合伙,自己找点工程来做。正好有个工地在你们这边,今天过来看看。”

韵锦并不感觉到奇怪,只要有钱人家,只要资金充足,做什么不行?她想起自己公司所在的写字楼附近的确有几个大的楼盘正在施工,也没打断继续问下去。

“你吃过早餐没有?现在离上班的时间还早,要不要一起?”程铮建议道。

“哦,不用了,我在家吃过了。我习惯早一点到公司去。”

“那算了。”程铮耸了耸肩,“我还记得以前你总是匆匆忙忙地赶在迟到前到达公司。”

韵锦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况,漫不经心地说道:“那是因为当时你喜欢睡懒觉,我需要做两个人的早餐,帮你打点出门前的事情,还要等你的车。”

程铮笑了:“看来,你还是离开我之后过得比较好。”

“你不也一样吗?”

程铮看着窗外不停向后流逝的建筑物,许久,才说道:“韵锦,你真的变了。”

他看不到,韵锦握方向盘的手骤然收紧,语气却依旧淡淡的:“那么长时间了,谁能不变,人总要向前看。”

“你说得对,变了也好。以前的苏韵锦是个笨蛋。谁能想象过去那个把自尊和骄傲看得比什么还重要的人,现在竟然会聪明到傍上自己上司?事业一路攀升不说,对方的正牌夫人找上门来,也能轻轻松松地打发掉。”

前面一辆面包车急速飞驶过来,韵锦用力打了一下方向盘,车内的两人都不由得剧烈地倾斜了一下身子。

她果然没有猜错,那天晚上他也在“左岸”。

“我想这不关你的事。”她压制自己的情绪,不打算解释。

“其实也不是完全跟我没有关系,至少我想知道,你所谓的原则和骄傲是不是只适用在我身上?”他笑容可掬地说道。

韵锦做出思索的表情:“你要这么想其实也不是不可以。”

程铮看着窗外笑出声来,说道:“原来如此,谢谢你回答了一个困惑了我很久的问题。”

他见韵锦抿唇不语,伸手按开了车上的音响:“大家聊聊而已,何必把气氛弄僵。”

徐徐的音乐声立刻流淌了出来,充满了整个车子,也弥盖了刚才的僵局,一个压抑着的男声唱着:

“带着你的天空,进入我的眼睛,

我呼吸你的呼吸,但我不住在那里。

有没有人像我们,相爱,然后成为灰烬。

如果你愿意,

当生活迎面而来,不停席卷着我们,

只能等待这雨滴,落在茫茫的尘土上方……

如果你愿意,让我在你名字里栖息……”

两人一路沉默。

快到韵锦公司的时候,程铮指着前面的路口说道:“在那里停吧,我走过去就可以了。”

韵锦依言停车。

程铮走出车外,俯下身对着车窗说道:“谢谢你送我。”

“不客气,顺路而已。”她亦客气,然后发动车子离开。

程铮依旧习惯性地将两手插在裤袋里,默默看着她的车消失在视线里,然后掉头,拦住一辆计程车。

中午吃饭时间,韵锦通常会在写字楼下的茶餐厅解决午餐。在这个时间段,就餐的人大多是附近的上班族,其中又以韵锦她们公司的职员最多,所以陆路通常把那个茶餐厅成为“公司饭堂”。

下班后,韵锦下楼就餐,后面跟着跟屁虫一样的陆路。“饭堂”的服务生认得她们,对熟客自是殷勤,忙将她们引到预留的四人桌上。韵锦按照老习惯点了餐,倒是陆路,将餐牌翻来翻去,也点不出个所以然。韵锦也不着急,别喝水边耐心等她。好不容易等到她点了份XO酱炒河粉,将餐牌递还给服务生。这时,她忽然发出一声惊叫,吓得韵锦一口水差点呛住。

陆路神秘兮兮地扯了扯韵锦的衣袖,凑过身来,压低声音兴奋地说道:“苏姐,快看,是他,就是他……”

“哪个他?”韵锦朝她指的方向望过去。

“就是那个极品呀,上次在左岸跟你说那个!”

韵锦愣了一下。

“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啧啧,我跟他真有缘分……喂喂,他看过来了!”

韵锦不理会她的大呼小叫。果然是阴魂不散,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着什么药。

程铮走到她们身边,粲然一笑:“我就说有可能遇到你。工地就在附近,上午处理不完的事情只有下午接着做,中午干脆过来这边吃饭。我可以坐下来吧?”

“可以的,可以的。”陆路点头得好像小鸡啄米一样。

韵锦却说:“不好意思,等下还有两个同事过来。”

他也不以为忤,笑着说:“没关系,改天请你吃饭。”

“好呀,改天。”韵锦顺口答道。

看见程铮坐到餐厅的另一角,陆路跺了跺脚,懊恼道:“苏姐,为什么不让他坐过来?你认识他对不对,他是谁?”

“我怕你秀色可餐,只顾着看人,连午饭都吃不下了。”

“这有什么,东西天天都可以吃,帅哥不是天天都可以见到的。你还没说他是谁呢!”

“高中同学。”韵锦说。

“苏姐!你居然有这么极品的高中同学,还不占为己有?要是我,早把他蹂躏了。”

“胡说,他有女朋友的。”韵锦漠然道。

陆路满不在乎:“女朋友又怎么样,?帅哥人人得而欣赏之。”

韵锦狐疑地看了程铮一眼:“有没有这么夸张?”

他今天穿一件蓝色V领毛衫,黑色麻质休闲长裤,这也是他一贯穿着的风格,简单却及其重视质感和舒适程度,身上惟一的饰物是脖子上一条银白色的细链,坠子藏在衣服里,也不知道是什么。

他以前从来不肯带任何饰物,韵锦恍惚地想,也许是现在的女朋友送给他的也不一定。她一向知道程铮长得不错,但他的气质偏向硬朗阳刚,头发短短的,肤色偏黑,脸上的轮廓又深,眉目桀骜,跟时下流行的“花样美少年”的标准相去甚远,很难理解陆路这样迷恋“F4”的女孩会对他那么推崇。

“苏姐,相信我,我的眼光绝对是一流的,你同学这种类型,是兼顾男孩的清新和男人的性感,气质绝对一流。”

韵锦听了她的话不由感到一阵恶寒,什么叫做气质?一个袜子都不会洗的生活白痴也能有气质?

陆路见她颇不以为然,又问了他的名字,然后死缠烂打地要韵锦给她介绍。

“改天好吗?”韵锦敷衍她。

“不好,苏姐,我求你了,我就这么个小小心愿,苏姐……”

韵锦本就又几分心烦意乱,被她吵得又确是无奈,索性匆匆吃完,将她拉到程铮桌前。

看到她二人走过来,程铮也颇为意外。

韵锦略带尴尬地指了指陆路:“这是我部门里的小女孩,陆路……陆路,这就是我高中同学程铮。”

程铮高高地挑起眉,表情古怪地看着锦韵。锦韵避开他的眼睛。

陆路雀跃地伸出一只手,大大方方地说道:“你好,帅哥,认识你太高兴了。”

韵锦汗了一把,或许这才是新新人类的作风。

程铮把视线从韵锦身上移开,也站了起来,回握陆路的手:“我也一样。”

陆路更加得寸进尺,说道:“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去玩。那天我在左岸见过你,可是你没看见我。”

程铮忽然笑了,表情莫测,他想了想:“好呀,不如这样吧,择日不如撞日,我今晚有空,请你们吃饭怎么样?韵锦,一起吧,我们‘很久’没有在一起吃饭了。”

“当然没问题,苏姐今晚也有空,我们一言为定。”陆路喜出望外,仿佛不想给他反悔的机会,立刻答应,然后再一脸哀求地看着韵锦,“苏姐……你明明有空对不对……”

程铮也在看着她,她懂得他眼神的含义,他在挑衅她:苏韵锦,你敢吗?

韵锦默然,她有什么可怕的?她没有什么可以输的了,还有什么会比她和他现在这种情况更糟?

“我无所谓。”

陆路大喜,在场似乎有另一个人同样高兴。

“你们六点下班对吧……还是左岸好吗?就当给章粤捧捧场。我们七点半在那里见,韵锦你有我电话,不见不散。”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