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半夜里,范玫因被楼上的琴声吵醒了。今天晚上,她喝光了十三瓶在便利商店里买的婴儿香槟才终于能够睡着;现在,她真想把楼上那个女人干掉。
楼上住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范玫因曾经在电梯里碰见过这个蓄着一头长发的女人,当时,她怀里抱着一大叠琴谱,口里哼着调子,手指头在琴谱上愉快地打着拍子。可是,她的琴技真是糟透。她白天在弹,傍晚也在弹,如果琴音可以用来杀人,她的琴音绝对可以称霸武林,杀人于千里之外。
然而,今天晚上,鬈发女人的琴音跟平日有点不同。她好像一夜之间进步了。从前是杀人的魔咒,今天却是温柔的抚慰。她弹的是Dan Fogelberg的《Longer》,琴声戛然停止了,范玫因拿起放在状边的长笛。从家里的窗子望出去,是一盏昏黄的街灯,就跟她八年前在邵重侠的房间里看出去的那盏街灯同样的寂寞。
她用长笛吹了一阙柴可夫斯基的《思念的旋律》。她吹得不好,她学长笛的日子太短了。当天忽然学起长笛来,也是为了邵重侠。那年夏天,她在同学会的聚餐会上遇到他。他就坐在她旁边。
“从前在大学里好像没有见过你。”邵重侠说。
范玫因微笑点头。邵重侠比她高班,而且是不同系的。他不是没见过她,只是他忘记了吧。范玫因曾经跟他的室友邱清智走在一起。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在邱清智的被窝里。那天晚上,邱清智告诉她,他的室友应该不会回来。当他们在床上做爱的时候,邵重侠忽然喝得醉醺醺的跑回来,邱清智尴尬地把她藏在被窝里。她在被窝的缝隙里偷偷看到了邵重侠。
邵重侠在邱清智的状边坐了下来,垂头丧气的说:“可以聊天吗?”
“我很累!明天吧!”邱清智打了几个呵欠,假装要睡。
邵重侠只好站起来,回到自己的床上。
待到半夜里,邱清智竟然睡着了,范玫因怎么推也推不醒他,只好悄悄的从被窝里爬出来。她听到邵重侠在漆黑中呜咽。她蹑手蹑脚的想走出去,邵重侠忽然从被窝里探出头来,声音沙哑的问:
“谁?”
“我!”她吓了一跳。
“你是谁?”
“我是刚才躲在被窝里的人。”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
“没关系。”她耸耸肩膀。
房间的窗子外面,可以看到一盏黄澄澄的街灯。范玫因看到了邵重侠半张脸,邵重侠却看不清楚她。
“我听到你在哭,是不是失恋?”她问。
“只是想起旧情人。”邵重侠说。
“你们分手多久了?”
“很久了。”
“为甚么会分开?”
“她爱上了别人。”
“你仍然很爱她吗?”
“她是我的初恋。”
“她不爱你了,你多么爱她也是没用的。”
“你说得对。”悲伤的震颤,“谢谢你。”
“不用客气。”
“我们还可以聊下去吗?”
“改天好吗?我现在没有穿衣服,我快要冷死了!”范玫因身上只有一条床单。
“喔,对不起!”
“我走了!在我离开之前,不要开灯。”
“你可以答应我一件事吗?”
“甚么事?”
“不要告诉别人你看到我哭。”
“好的。你也不要告诉别人你在这里看见我。”
“我根本看不见你的样子。”
“好极了,那我便用不着把你的双眼挖出来!”
“你是不是看武侠小说看得太多了?”
“再见!”范玫因卷着床单扬长而去。
“再见,女侠!”
后来,范玫因跟邱清智分开了。每一次,当地在校园里碰到邵重侠,也会想起那天晚上的事。她从来没有想到,许多年之后,机缘之鸟再一次降临在他们的肩膀上。她看到邵重侠手指上并没有戴着结婚戒指,她的心忽然笃定了。更幸运的,是邱清智并没有来。她也向邵重侠打听过了,毕业之后,他跟邱清智没有再联络。
那天晚上,范玫因和邵重侠交换了名片。回家之后,她等了很长的一段日子,邵重侠并没有打电话给她。他并没有爱上她吧?然而,思念却折磨着她。
一天下午,范玫因来到邵重侠的办公室楼下。她想假装偶遇他。可是,当她看到邵重侠从大厦里走出来,她却没有勇气跑上前。她只敢默默的跟踪他。她跟踪了他好几天。他住在跑马地景光街,楼下有一间乐器行。她突然想到一个比偶遇他更好的方法。
她走进那间乐器行,负责人是个年轻的女人。
“我想来学乐器。”菹玫因说。
“你要学哪一种乐器?我们这里有钢琴、电子琴、小提琴、单簧管、长笛,还有古筝和琵琶。”
“长笛。”范玫因说。她喜欢笛子。
“你想上星期几的课?”
“每一天。”
“长笛的课只有星期三和星期五。”
“这两天都学。”
教长笛的老师放假,代课老师名叫翟成勋,年纪和她差不多。长笛班里,总共有四个学生。一个十二岁,一个九岁,一个更小,只有七岁。当她第一次走进课室时,三个小孩子恭敬地叫她老师。直到真正的老师走进来,他们才知道她是班上最老的学生。
她的苦心并没有白费,终于有一天傍晚,她在乐器行里看到邵重侠从外面回来。她匆匆背上背包走出去,在门口碰到了他。
“咦,是你?”范玫因露出一副惊讶的神情,问他:“你为甚么会在这里?”
“我住在楼上。”邵重侠说。
“真巧!我在这间乐器行学乐器。”
“你学甚么乐器?”
“长笛。”
邵重侠瞄了瞄她,露出奇怪的表情。
“你一定觉得我现在才学乐器太老了,是吗?”
“年纪老一点才学乐器,说不定领悟力也会高一点。”邵重侠笑了笑。
“喔,谢谢你。”顿了顿,她问:“你知道这一带有甚么好吃的吗?”
“你还没有吃饭吗?”范玫因摇了摇头。
“有一家日本料理很不错,我来做东吧,反正我还没吃饭。”
吃寿司的时候,范玫因的心跳得很快。从中学开始,她的追求者从未间断,她也从来不需要暗恋别人。可是,她现在却不明不白的暗恋着这个男人。回家的路上,她想,爱情来的时候,也许是一种报应吧。今天晚上,她要早一点睡觉,因为她答应了明天早上叫邵重侠起床。刚才吃饭的时候,他说明天大清早有个早餐会议,他怕自己起不了床,她立刻自告奋勇的说:
“我打电话叫你起床吧。”
“那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我一向很早起床的。”
她哪里是个早起的人?今天晚上,她不敢睡。她抱着闹钟看影碟,一直待到天亮。她怕自己睡过了头,忘记了叫邵重侠起床。
早上七点半钟,她用愉悦的声音在电话里跟邵重侠说:
“起床了!”
邵重侠蒙蒙胧胧的说:“谢谢你!”
后来,范玫因知道了邵重侠每天也没法早起,于是,她说:“我每天起床的时候也叫你起床吧!”
就是这样,邵重侠每天早上听到的第一把声音是范玫因的声音。范玫因每天临睡前的愿望,是明天能够听到邵重侠的声音。她的每一个清晨,从此变得踏实了。这么幽微的心事,难道邵重侠看不出来吗?然而,他没有任何的行动。
范玫因仍然每星期两天到乐器行里学长笛,她差不多每天都会跟邵重侠通电话,他们偶而会一起吃饭、聊天,甚至去看电影。也许,邵重侠并不是不知道她的心意,他只是没有爱上她。
一天晚上,他们两个从电影院出来,邵重侠忽然说:“你是我的好兄弟!”
范玫因生气极了,整个晚上板起脸孔,邵重侠还以为她在闹甚么情绪。
难道她在邵重侠心中真是如此不堪,连半点吸引力也没有吗?还是邵重侠故意这样婉转地拒绝她?
隔天,范玫因跑去把一头长发剪短了。邵重侠看见她的时候,吓了一跳。
“你为甚么把头发剪短?”邵重侠问。
“这样才能跟你做兄弟!”范玫因幽幽地说。
“你的短发很好看!”
邵重侠说她好看的时候,范玫因忽然又心软了。这个人真坏,每当她再也熬不住了,想放弃了,他又在她心里燃起了希望的火光。她想,或许他终于会爱上她的。有那么一天,他会把她拥入怀里。
一天晚上,范玫因在乐器行上完课出来,看见邵重侠在乐器行外面徘徊,似乎在等她。她以为,那一天终于来临了。
“我记得你好像是这个时候下课的。”邵重侠说。
“你是不是想请我吃饭?”她俏皮地问。
“你喜欢吃甚么?”
“单是每天早上叫你起床的‘叫床费’也应该值不少钱吧?”
“当然!当然!”
“嗯——”范玫因想了想,说:“我想吃意大利菜,我知道有一家很不错。”
那是一家小小的意大利餐馆,没有菜单,厨师在市场里挑选当天最新鲜的菜回来烹调。客人吃到的,都是厨师认为最好的。
喝蘑菇汤的时候,邵重侠问她:
“你知道暗恋的滋味吗?”
范玫因的脸涨红了,邵重侠是在暗示一些甚么吗?
“我从来没有暗恋过别人。”她违背良心的说。
“我也没有试过,可是,这一次——”
“你在暗恋别人吗?”
邵重侠腼腆地笑笑。
“她知道吗?”
“应该还不知道。”
“你为甚么不告诉她?”
“我怕她以后会避开我。”
“或者她也喜欢你,只是在等你开口。”
“我不知道怎样开口,她是我的下属。”
范玫因的眼眶红了,连忙低下头。一朵油花飘浮在她面前那碗蘑菇汤襄,像一颗豆大的捩珠,她觉得鼻子都酸了。她严重警告自己,不要哭,也不准哭。
“她长得漂亮吗?”她抬起眼睛问他。
邵重侠微笑点头。
“你喜欢她甚么?”
“也许是她给我的感觉有点像我的初恋情人吧!可是,她已经有一个要好男朋友了。”
“那又有甚么关系?她还没结婚。”
“抢人家的女朋友,不是我的作风。”
“如果地不爱你,你要抢也抢不到。”
她真的是疯了,竟然鼓励他去追求另—个女人。
“暗恋是一种自虐。”邵重侠苦涩地说。
“思,我大概可以想象那种滋味。”范玫囚努力装出一副潇洒的样子。
邵重侠终于和那个叫林康悦的女人走在一起。他痛苦地做着第三者的角色。她太不甘心了,他宁愿选择—个有男朋友的女人,也不选择她。
从那个时候开始,范玫因常常在便利商店里买—种浅蓝色小瓶装的婴儿香槟。说是婴儿香槟,并不是给婴儿喝的,而是那个瓶于跟一瓶小号酱油差不多。这种香槟不过是汽酒,味道很差劲。每一次,当她彻夜思念邵重侠的时候,她就罚自己喝一瓶婴儿香槟,直到她吐了一地,或者喝醉了之后像婴儿般睡着,才能够抵受那扑面而来的思念。
每一天的清晨,范玫因仍然奋勇地爬起状,像往常一样用电话把邵重侠从床上唤醒。可是,她知道,每天晚上,在他怀抱里的,是另一个女人。她还等甚么呢?她真是无药可救,她在等他回来。
有时候,喝婴儿香槟也是没用的。也许,她该去找其他男人。
一个寂寞的晚上,她无聊地上网,想找个人聊天。她在网上ICQ了一个男人。找上他的原因,是他的代号跟邵重侠的生日是相同的。
“你知道暗恋的滋味吗?”范玫因在网上问。
“暗恋是卑微的,因此,我会说,我从来没有暗恋过别人。”对方回答。
“我也没有。”网上的好处,是不必说真心话。
每一天晚上,范玫因孤单地坐在电脑屏幕前面跟这个不相识的男人聊天。
直到有—天,那个男人约她出来见面。
“好的。”范玫因一口答应。
她选了一间酒吧作为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这种地方可以让她放荡一点。
“我怎样知道是你?”对方问。
“我总不能带着一支玫瑰花出现吧?这样吧,我穿一个有玫瑰花图案的胸罩。”
范玫因故意挑逗他。
“那我怎能看见?”
“好吧!我带一根长笛。”
“那我也带一根长笛。”
“一言为定。”
当她看到这个拿着长笛的男人时,她有点意外。她以为他是个热衷在网上结识女孩子的男人,但他看来是个很乖的男人。他自我介绍说,他的名字叫郑逸之。
“你为甚么会玩ICQ?”她问。
“我失恋了,你呢?”
“我也可以说是失恋。是的,你为甚么会用这个代号?”
“这是我小学一个女同学的学生编号。”
“你暗恋她?”
“是她暗恋我。”
“那后来呢?”
“后来,是我单恋她。”
“为甚么会变成这样?”
“中间相隔了十一年。我们十一年后重逢,她爱上了另一个人,我只是个后备。”
“你比我幸福,我连个后备都不是。”范玫因伤感地说。
“做后备并不幸福。”郑逸之说。
“后备起码是有机会上场的。可是,我只是他的啦啦队。”
“他知道吗?”
“但愿他永远不知道。”
离开酒吧之后,范玫因和郑逸之去了酒店。大家脱掉上衣的时候,郑逸之看到范玫因果然穿着一个有玫瑰花图案的胸罩。
“你真的有一个这样的陶罩?”
“谁骗你!”
郑逸之爬到范玫因身上,半晌之后,他翻下来了。
“不行!我还是挂念着地。”郑逸之痛苦地说,“请不要耻笑我。”
“那你躺着好了,让我来!”
“好的,你来吧!”郑逸之张开了双手和双脚,乖乖的躺着。
范玫因爬到他身上,动也不动,眼睛湿湿的望着他。
“甚么事?”郑逸之问。
“不行,我也挂念着他。”她趴在郑逸之身上呜咽。
“不要哭。我们不一定要做的。”郑逸之轻轻拍着她的背脊安慰她。
“为甚么你也有一根长笛?”范玫因含着泪问。
“我小学时是学校长笛班的。你呢?”
“我最近才开始学的。他家楼下有一间乐器行,为了亲近他,我才去学长笛。”
范玫因爬起来,问郑逸之:“你可以教我吹长笛吗?”
“我已经荒废很久了。”看到范玫因失望的表情,他说:“我试试看吧。你想听甚么歌?”
“你会吹Richard Marks的《Right Here Waiting》吗?”
郑逸之把长笛放在唇边,彷佛回到了童年的岁月;只是,那支歌变成了一串哀伤的思念,流过了陌生的状,在无边的夜里飘荡。
歌是这样唱的:“我在这里等你……”,他们两个要等的人,却在痴心地等待着另外的人。
第二天早上,范玫因在蒙胧中醒来,一把声音在耳边说:
“起床了!”
她张开眼睛,是郑逸之,他已经穿上衣服了。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要上班。”他说。
“是的!”范玫因连忙爬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发觉,早上被人唤醒是多么的幸福。她和郑逸之在酒店外面分手,大家没说过会不会再见。现在是ICQ的年代了,她还在玩暗恋,她真是该死的落伍。她没有再在网上找郑逸之,她知道淫乐救不了她。
范玫因终于等到那一天了。林康悦回到男朋友的身边。在两个男人之间,她选择了原来的那一个。分手之后的一个星期,邵重侠病倒了,他患上重感冒。她第一次看到他时,他在宿舍的房间里因为想念旧情人而哭;这一次,他居然因为失恋而病倒了。他以为他自己是现代梁山伯吗?他说不定还在吐血呢!然而,她还是跑去看他。
看到邵重侠病倒在状上,她凄然爬进他的被窝里,怯生生的说:
“你可以抱我一下吗?”
邵重侠怔怔地望着她。
“我只是想你抱我一下。”她把头埋在他的胸怀里。
邵重侠把她抱住。
“我在脑海里想象这种感觉已经想象过许多许多遍了,是的,就是这样。”她搂着他说。
范玫因终于剖白了自己。然而,这一次的表并没有她在梦里想过千百回的结局。邵重侠一脸歉疚的说:“你可以找到一个比我好的。”
他是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女人的吧?
无论他多么孤寂和伤心,他仍然不会爱上她。
“换了是别的男人,今天晚上一定会和我睡。”她不甘心的说。
“是的,你很有吸引力,但我不想伤害你。”
“我不介意做后备。”
“你怎可以做后备?”
“就连施舍一次你也不愿意?”
“别这样说,你在我心里是高尚的。”
“我不要高尚,我要爱!”她别过头呜咽。
范玫因记起,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当她第一次遇到邵重侠时,她安慰他说:
“她不爱你,你多么爱她也是没用的。”
当天的一句说话,难道便是今天的写照?只是,哭泣的人换了是她。
八年前的往事彷如昨日,她和邵重侠却是关山之遥。
楼上的琴声又响起了。范玫因用长笛吹出那一支《Right Here Waiting》。八年前的那盏街灯倒退回来她的窗子外面,唤回了那些青春美好的日子。她忽然原谅了所有在半夜里弹琴的人。午夜的歌声,不免有悲凉的理由。
她垂头看着自己身上那个绣着玫瑰花的胸罩,那天在被窝里搂着邵重侠的时候,她身上穿的,也是这个胸罩。在流逝的光阴里,羞耻转化成遗憾,她无可救药地思念着那个遥远的被窝。
天快要亮了,她喝下第十四瓶婴儿香槟。也许,待会她仍然会拿起话筒,把邵重侠从睡梦中唤醒。